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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篇“书法评论”看书坛“表扬”之风


真正的艺术评论,在当下是极其稀缺与可贵的。

数月前,一位书法评论者针对安徽一位知名书法家作品及相关表扬性的文章写了一些评论文章,结果惹来了一场官司。有意思的是,主要被批评对象不在起诉者之列,倒是为书法家写了七千字表扬文章的作者,用一纸诉状将书法评论者告上当地法庭,并称评论文章导致其个人损失,索赔数十万元,而其背景究竟如何?

如评论者与艺术家之间如果成了一种“表扬”与“被表扬”的关系,其结果会如何?

如果回看去年中国书协原副主席赵长青对受贿一案的认罪到一些错字别字连篇的书协名人,以及部分美协领导的落马等一系列事件可以看出,书法界美术界的确存在着一些产业链和利益链,而诸如此类的现象,背后的原因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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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抄写的郁茂所作词,其中“优越”被书为“忧越”

我本没有兴趣写这样一篇文章,因为谁都知道,当下书画界“大师”满天飞,虽然各路诸侯各据一方、山头林立,但总体上还是“一团和气”——总有一批人不将功夫用在学术与技能的提高上,而是竞相赶场子、拉关系、进行“表扬和自我表扬”,在此基础上实现名利双收的宏大目标。在这样的局面上,有人出来写文章、搞批评,纯属砸场搅局,肯定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最后,即使不落得“身败名裂”,也会被弄得“灰头土脸”。然而,最近的一桩事引起了我的一点小兴趣,所以乐意为此浪费一点笔墨和时间。

数月前,居京的一位署名“长安居”的作者写了一组针对安徽一位知名书法家吴雪作品和文化素养的批评稿,结果引起了一场官司。有意思的是,主要被批评对象并不在起诉者之列,倒是那位为他写了长篇述评的作者“忍无可忍”,愤然用一纸诉状将“长安居”告上当地法庭,控告其“诽谤”、侵犯“名誉”,索赔巨资。

“名誉”,就是脸面,就是身价,神圣不可侵犯!出于好奇,在下认真拜读了这则官司的导火索——一篇由“金肽频”所作的书法赏析评论稿《纸上犁陌开,烟云入墨来——吴雪书法美学解析》,并通过搜索对作者(即起诉人)的身份、身价作了稍些了解。   

百度搜索“金肽频”,第一条:“金肽频,当代诗人、散文家、艺术评论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安庆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安徽省第二届签约作家。曾出席《诗刊》社第17届青春诗会……”(应该是其自己提供的资料),再搜索,才知他是安徽省安庆市一家报社的编辑。

“诗人”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身份,“金肽频”先生不仅是诗人,而且是著名诗人,“成就”非凡,所以更不能小觑。我想,金先生平日也很是为他的那顶“诗人”桂冠而倍感自豪的。

诗人是什么?很简单,就是写诗写得好或者因写诗而出名的人。所以,我们先应该弄清诗是什么。

在中国源远流长、深厚繁杂的传统文化门类中,诗是第一位的文化存在。这个状况从传说中孔老夫子编订《诗经》的春秋时代一直到晚清乃至民国初年,均是如此。所以,一个人若会写诗且写得让人们交口称赞,那他在社会上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

过去的中国人为何如此看重诗?第一位的原因,是诗能“言志”,且能以优美的韵律形式表达出来。什么是“志”?这个问题几乎人人都能回答:人生的志向、节操。两字连在一起,就叫“志节”。志节,就不是人云亦云,更不是趋炎附势、拍马溜须,也不会为五斗米折腰,而是有独立的自我。这便是大写的“人”,中国古代诗人的形象、底气和内涵全在这里头!正因如此,古人才说:“

有德者必有言,诗虽吟咏短章,足当著书,可以觇其人之德性、学识、操持之本末……”(清·方东树《昭昧詹言》)

当然,任何时代都有俗人、小人和拍马溜须之徒,所以任何时代的诗歌中也都免不了低俗和谄媚之作。但这类东西,从来也没有进入中国旧时的主流文化圈,因为它们根本进不了古代文人或士大夫的法眼。正因如此,人们提起笔写诗,即使是要将那种功利目的写进诗歌里,也要尽量隐藏起来,让人不易觉察。那种不加掩饰的露骨吹捧文字,没资格称作“诗”,而那种擅长此道的人,即便学问再深、笔底再天花乱坠,绝对称不上真正的“诗家”。

瞧过了古代的诗人,我们回过头来再看“金肽频”这位现代的“大诗人”的“雄文”。

《纸上犁陌开,烟云入墨来——吴雪书法美学解析》,全文7000多字,内容就像标题一样文采飞扬。7000字,对于一篇写单个书法家的评论来讲,已是个不小的数字。正因此,作者金肽频尽情施展自己的天赋、才华,当然还有想象力。左右开弓,纵横挥洒。从吴雪先生的出生地,学习、工作、从政经历,到他举办过的重要展览,从总体书风到具体的作品,从技术到意境、从“形”到“神”,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从宏观到微观,都一一描述、解析、阐发。无任何遗漏,无任何死角。看完这篇慷慨激昂、满满“正能量”的大作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被评对象吴雪先生是位书法“超人”,古今未有之旷世奇才!  

我理解错了吗?走眼了吗?夸张了吗?一点都没有!

且看原文(完全拷贝,绝非断章取义。只是因篇幅所限,某些文字略有省略):

“吴雪……楷、行、草、隶、篆诸体兼擅,其书法含文包质、貌丰神藏、气清骨峻,形成了独特的个人风格,打通了书法美学与书法哲学之间的文化路径,使其书法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时代内涵与激扬向上的精神气质,在中国书坛上树立起有价值、有意义、有温度的“书法人”形象。”  

“吴雪的书法作品无论楷、隶、篆,还是行、草书,皆有着沉稳的造型,实处就法,虚处藏神。其楷书精研晋唐楷法,深得“二王”真髓。”“吴雪书法上追颜柳,旁通苏、黄,心随‘二王’书风,同时还有清代碑派鼻祖、安徽先贤完白山人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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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抄写的“姚鼐《出池州》”,将“姚鼐”书为“姚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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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抄写的李白名诗《送友人》,“孤蓬万里征”被抄为“孤蓬送远征”

“吴雪在书法上研摩广泛,凡历代甲骨、金文、简帛、碑志等名家书迹均有涉猎。楷、隶、篆三体,在吴雪的书体中,不属主流,但见风流。”

“由于吴雪多年对于北碑的钻研,吃透了北碑的精神风骨,化为了自己笔下的气与神,因此,其楷书布势精工、气清骨秀;隶书体丰力沉、刚健婀娜;篆书力厚骨劲、秀逸天成。”  

“吴雪……有了黄山谷的风韵雅致,有了颜鲁公的沉雄劲豪,也有了苏东坡的随意纵放,因此其隶书展现出了‘唐楷’之美……”

(笔者注:在下不明白,为啥写吴雪的隶书会扯到并不擅长隶书的颜、苏、黄等人?更不明白,写隶书写出了唐楷的味道,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因为隶书到了唐代或说唐代掺杂了楷书味道的隶书已成下品。)  

“同时,吴雪对帖派风格力行不懈,历经磨炼,心浸古人笔法精微,形成气清骨峻、端严蕴藉的书风。”“吴雪书法在形制之美、内涵之美外,还有着气质之美。”  

“今天的我们在他的书法作品中除了咀嚼到传统美学的味道,也更多领略到哲学的身影——从美学之妙通达哲学之境,这是中国书法的最高境界。” “在中国书法千百年的文化原野上,他是一位无私、勤奋而坚毅的耕耘者。现在,他更是以回归传统书斋的书写状态,耕云钓月,灌花酿酒,将人生融入了书法的至美境界。”

“综观吴雪的书法创作,楷书规正遒美,在古拙中展现意趣;隶书激越开张,在宽博中内擫遒丽;篆书拙厚可爱,在质朴中暗藏浑穆;行书劲迈灵逸,在铿锵中掺入天真。他是用生命来进行创作,用哲学来完成思考的书法家。”   

“吴雪对于书法的理解早已高于‘书法’,从而达到‘书道’的境界。”  

“这是中国书法弥足珍贵的内圣之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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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抄写的陈独秀名联《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怍”被写为“作”

上追三代甲骨文金文,兼涉到秦汉简帛、碑刻,深入魏晋奥堂,吃透南帖北碑,精研唐法宋意,同时又能下探清人妙笔,做到篆、隶、草、行、真各体兼擅,各体皆精,并且能跨越几千年时间,将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苏轼、黄庭坚、邓石如(等等,等等)彪炳中国书法史册的最杰出书法家的优点都能集于一身,且能和平相处、相辅相成(而非勾心斗角、相互倾轧),既能为我所用,又能别出新裁、自创新意,这样的书法家,的确是闻所未闻。不仅邓石如做不到,苏轼、黄庭坚做不到,颜真卿、柳公权做不到,即使是世所公认的“书圣”王羲之同样也做不到。

这样的“硕果”何以结出?

金氏雄文7000余字,每一字都是铿锵有力的“点赞”声。作者仿佛是一位站在云层之上的天神,俯视人间大地。他拨开层层历史的迷雾和现实的尘埃,最终发现了一位旷古未有的书法大家。其实这位大家也像他一样站在云层之上。因为在金先生的笔下,吴雪先生已达到了“道”与“圣”(内圣)的境界。而“内圣”的另一面,就是“外王”。这一点金先生似乎不好跟我们直说。

中国书法史最近一次将一位“写字者”称为“圣”,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林散之,人们尊他为“当代草圣”(注意“当代”二字,因为这不是用历史的标准去衡量他)。但就林老本人来讲,他就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平常得不要再平常的“平民”,他离“内圣”二字差得太远。其实,我们检索中国几千年历史,也没几个人能达到“内圣”的标准。论中国书法史,大约就王羲之、颜真卿、苏轼这样的人才称得上有“内圣”品格,其余百分之八九十都称不上,即使字写得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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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抄写的曹操《龟虽寿》

要成 “圣人”,首先要有内在的觉悟、精神的自觉。“内圣”也由此而来。一位精神不觉醒的人,无论外表如何光鲜、笔墨如何飞扬、文采多么华丽、工作多么勤奋、做事多么认真,都不可能成“圣”。“内圣”的标准或境界,依清人曾国藩归纳,有四种:“古来圣哲胸怀极广,而可达于德者,约有四端:如笃恭修己而生睿智,程子之说也;至诚感神而致前知,子思之训也;安贫乐道而润身睟面,孔彦曾孟之旨也;观物闲吟而意适神恬,陶白苏陆之趣也。”(曾国藩《挺经》)用现代的话解释一下,具有“内圣”品格之人,就是那些时时处处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反躬自省、不断修正自我、始终对事物保持恭敬心,并且能无视困境、穷且益坚、不为利益驱使,坚定地向生命的终极目标迈进,从而生出睿智、能预见未知、形成思想、从容生活的人。这样的“内圣”标准,也就是宋代张载所总结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一句话,“内圣”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人精神视野中的“道德完人”。

请问,有人要送这样一项重若泰山的桂冠给吴雪先生,他能消受得起吗?!

其实,不谈“内圣”这样的高格,即使谈中国传统文化境界中起码的“德”与“善”,我们的所作所为可能都与它相距十万八千里。因为一个尚“德”崇“善”之人,首先应该“慎独”——自律自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拍别人马屁,也不接受别人拍马屁!  

金肽频先生在文章中多次用到“骨”字。看得出他对此的偏爱(应该说是“热爱”)。的确,“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概念(甚至是基本范畴),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本质和核心所在。啥是“骨”?简单说,就是气节、品格、操守。五代时中国山水画传统的开创者之一荆浩有句掷地有声的名言:“生死刚正之谓骨。”

一周前,我曾用多个多小时认真拜读金先生的“雄文”,粗粗数了一下,发现这篇7000多字的书法评论,光是用四个字的赞美词,就有158个(共632字,详情附后。肯定还有遗漏。若细数,起码有160字)!如果加上两字、三字、多字赞词,更是无法计数。这样的写作能力和用词功夫,可谓是空前绝后。在下学习书法40年,读过的评论文章也不在少数,但无论古代还是当代,从来没读到过如此善用词汇的文艺评论类文章。  

可以毫无夸张地说,金肽频先生的这篇对吴雪先生书法的评述创造了一项纪录。  

大约,在金先生的大脑中,表扬一个人越彻底、越夸张,就越能表现他心目中的那个“骨”字。 

这里,在下无意分析吴雪先生的书法,更不想评判其水平的高下。因为,在我和不少人的眼里,吴雪先生就是一个被如今的人们称之为“书法家”的那种人(既有优点也有明显缺点)。而如今“书法家”的概念已完全无法与历史上“书家”的概念相提并论了,所以我根本不想以某种历史的标准或尺度来衡量他。然而,满腹经纶、激情澎湃的金肽频先生却不怎么看,他那篇“雄文”每一个字都企图证明吴雪先生已登上了一个艺术的高峰,达到了令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果真如此吗?初次打开金氏“雄文”,首先跃入我眼帘是吴雪先生的作品《题清音亭》。稍作打量,就发现这件正文加落款才36字的行草书中有三个字(“山”、“亭”、“徐”)的草法存在明显的问题。草法错误(而不是写错别字),对于一个写行草出名的人来说是不太应该的,尤其是当被写错的这些字是常见、常用、常写字时,更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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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抄写的宋代徐冲渊《题清音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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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被写为《早发白帝城》

其实,现今每个懂行的人心里都明白如今做文艺的人的功力和修养,所以似乎也没什么必要一一清点、清算他们的错误。因为这些错误中的绝大部分在其他人那里(也包括我本人)也同样在犯,甚至犯得更严重、更彻底!  

但既然知道机体有病,就不能讳疾忌医,使劲在外表上涂脂抹粉,更不能因为有人说你“患病”就勃然大怒。因为脂粉和愤怒无法拯救一个有病躯体!宋代理学大儒周敦颐曾说:“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护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 (周敦颐《通书·过二十六》)看来讨厌“医生”、拒绝“吃药”是一项古老的“传统”,而这种“传统”在如今正被成倍成倍地发扬光大。

金先生既是诗人,又是地方报纸的编辑,另外还可能是“评论家”,他很看重自己的名誉和形象,所以,在下不会给他加上那些难听的“称呼”。但他既然又有身份又有知识又有成就,就请他自己读读为吴雪先生写的那篇评述,并虚心请教一下那些懂得书法的人(我相信他是不太懂书法的,否则不会写出这样的文章来):究竟怎样的书法家才能够得上他写的那一大堆赞美词?中国三千多年的书法历史上出现过吗?然后,再对照一下自己那个“著名诗人”的称号,好好想想:自己应该属于哪类人!  

如今,许多人热衷谈论艺术的“高原”和“高峰”。关于“高原”与“高峰”的话题,原本是一件好事,它有利于为我们找到差距、从而求得突破。结果许多人错将平地、山岙看成了高原乃至高峰,纷纷出来总结“成绩”,搞各种“走向高峰”的展览。于是无数的艺术家仿佛在一夜之间就从洼地、平地或一块小高地跃上了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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