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冤错案反省自身“严重问题”

报告中指出2015年检查部门着力“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并表示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相较于去年两会报告“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强调了存在“严重问题”。 报告指出,去年一年,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 并强调检察机关对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报告在2016年的工作重点中提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健全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报告中还提出: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健全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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