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逸恶劳不断殴打父母 老汉一怒夜半杀子

帮老百姓“打官司”,政府来“买单”。2015年,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402件。近日,省司法厅公布了第11届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以案说法。 “虎毒不食子”,但一老汉却持刀将儿子杀死,案件背后尽是心酸。2014年11月,浚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了这样一个法律援助,提出申请的是老汉的妻子。 2012年一个秋天的晚上,被告人李某趁其子熟睡之际,用菜刀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2014年10月24日,浚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律师王连录承办该案后了解到,被害人从小品行败坏,成年后好逸恶劳,祸害邻居,不断殴打父母,并多次扬言要杀死老父。在其刺激下,父亲出于义愤将其杀死。 王连录认为,被告人李某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激情犯罪;此外,李某身患重病,没有社会危险性,建议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通过辩护,王连录不仅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探亲赶回单位开会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为给儿子讨个说法,马老汉奔波了5年,最终在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取得了成功。 马老汉的儿子是登封某煤业公司职工,2010年9月21日晚9时许,儿子下班后驾车去外地探亲。因为事先知道次日11时单位要开会,次日一早,儿子就驾车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儿子与其妻子、女儿死亡。 随后,马老汉为儿子申请工伤认定,登封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马老汉申请行政复议,但登封市人民政府维持了该决定。 李继红认为,案发当日,死者确实是为匆忙赶回单位开会,才造成事故的,其返程路线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郑州中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李继红的代理意见,判令登封市人社局对工伤认定申请重新认定。 2014年3月27日,袁某因头疼、恶心等到济源市某医院门诊部就医,以“脑梗死、高血压、糖尿病”收入该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 次日,医院为其实施脑部手术,手术后,袁某一直处于持续昏迷状态。4月1日12时,袁某呼吸停止。 袁某早逝,家人认为系医院延误治疗、错误处置病情所致,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则认为诊疗适当,并无过错,所以拒绝赔偿。 对此,袁某的父亲通过朋友向律师刘超求助。刘超告诉他,围堵闹访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触犯法律,建议其向济源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随后,承办人查阅了袁某的客观性病历,发现医院隐匿了一部分病历,很可能影响对医疗行为的判断。此外,鉴定过程中,CT影像资料患者与医院均无法提供。 此次公布的其他案例还有“胡某离婚纠纷”“陈某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案”“秦某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耿某劳务合同纠纷”“靳某请求履行给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定职责案”“马某交通肇事案”“赵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均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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