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道路保洁项目被指“萝卜招标”

消息刚刚公布,有关该招标活动疑似存在“猫腻”的质疑便紧随而至。有企业负责人日前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该招标文件存在着为中标企业“量身定做”的嫌疑,他怀疑此次招标活动实为“萝卜招标”。 萝卜招标由俗语“一个萝卜一个坑”引申而来,意为专门定制的一对一招标,招标单位与某个投标单位早已协商好由其承接,并为此设置排他性的招标要求与障碍。 据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主要是南京重点打造的新城区――河西南部的37条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期为两年)。 这个项目是由建邺区综管所委托交给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的。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该项目共吸引了国内6家企业投标。最终,由位于江苏常州武进区的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拿下,其中标金额为2023万元。 据介绍,这种招标通常的程序是:有意向的企业在投标后,代购机构负责组织一个由多人参加的“评标委员会”对入围企业进行评标,然后对入围企业进行打分,获得最高分的企业就是中标供应商。 因此,如何在众多企业中“杀出重围”,最关键的就是看哪一家投标企业的得分高。而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和打分标准就显得格外重要。 澎湃新闻记者在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看到,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参考因素有:价格因素(10分),道路养护方案(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情况(31分),企业资质及业绩(34分),企业信誉(10分)。而每个大的评分因素下又分为若干更细的评审标准。 比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设备情况”一栏中提到,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环卫保洁作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得1分,10年以上得2分。此外,评审标准还对投标企业拥有的作业车辆进行了考核,比如:若企业自有的作业车辆在9~14辆得10分,15~20辆得15分,20辆以上得20分。 某投标企业负责人称,环卫保洁工作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对负责人有工作经验的考核是无意义的。另据他了解,南京河西南部道路项目有7~8辆车作业就足够了。“考核标准上,却对拥有20辆车以上企业可以加20分的设定,这岂不是有意‘关照’大企业,故意排斥中小企业?” 此外,该人士还对分数的占比等多项事宜提出了质疑。 项目采购方、南京市建邺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所长熊慧勤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招标文件是通过现有的通用招标方案,加上多位专家经过多方参考,综合制定出来的。 熊慧勤否认了“量身定做”的说法。她说,招标前,南京市建邺区纪委就找到他们,说有人投诉该项目招标文件不合规,要综管所再核对一遍,查看一下有无不妥。经过认真研究,建邺区市政设施综管所确认招标文件没有问题,设置都是合理的。 熊慧勤表示,河西南部的道路清扫“要求较高”,这是广大业主的意愿。“不是随随便便拉几个人成立个公司,就能拿下这个项目的”,熊慧勤说,他们一开始对中标的这家常州公司也不熟悉,所以结果出来后特意去该公司实地考察了一下,发现并非“皮包公司”,才放心了。 另有传言称,熊慧勤的爱人和这家公司很熟悉,所以该项目被“内定”了。 对此,熊慧勤称,她爱人原本在南京工作,现在刚被调到常州钟楼区工作,和这家公司无任何联系,传言不成立。 根据南京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涉及到公共资源交易的采购(比如此项目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要统一进入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施交易。 因此,有企业负责人质疑,按照南京市政府的文件,该项目应当被放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可委托给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下简称成套公司)。 徐主任解释说,据财政部2015年第163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能实现交易信息与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共享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其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现有场所进行交易,也可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也就是说,根据财政部文件,根据不同情况,政府采购项目并非一定得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徐主任表示,作为财政部门,他们是认最新的财政部文件说话的。 此外,有参与了招标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反映,该项目的招标交易现场操作并不规范,没有按规定进行录音和录像。 不过,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纪工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操作该项目招标时,是完全按照规定来操作的,开标、评标的现场有录音和录像。 据他分析,经济下行使得行业内竞争加剧,是导致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上次有个只有四五百万的项目竟然也吸引了几十家公司过来竞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大家都太想拿项目了。”黄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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