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国有资产应该为全体国民的养老托底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养老问题是一个焦点。总理给全国人民做了个安民告示:“中国政府对中国公民保证养老金发放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去年养老保险收支节余3400多亿元,累计节余34000多亿元,我们还有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储备16000亿元没有动,同时还能够划拨国有资产来充实养老基金。” 这个安民告示给人们以信心。从目前看,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加上社会保障基金储备,共有5万亿元,短期内不存在养老金支付问题。而且总理也承诺“划拨国有资产来充实养老基金”,对养老金支付托底。 中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费率过高,企业和个人不堪重负,但降低费率可能会带来社保基金收入下降,影响未来的支付和保障水平。对于这样一个两难问题,总理也指出,适当降低缴费比例还是有空间的。那么,这个空间到底有多大,在什么地方呢? 近日,有媒体报道,对于解决养老金两难问题,降低保险费率,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说:“我们设想的方案是,动用15万亿元的国有资本,按照现在社保基金理事会8%的收益率,如果交给他们经营,每年有1.2万亿元的收入。而现在每年社保支出是两万多亿元,这样社保缴费可以砍掉一半,企业、职工负担都可以减轻。” 这个设想让人耳目一新。虽然许善达已经从国税总局退休,但他所说的设想,很有政策含金量。如果国家拿出这么多的国有资本,通过经营取得收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用于支付养老金,那么,一方面可大幅度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率,另一方面也不影响社保支付能力和保障水平,可谓是两全其美之举。这也是多年人们不断向政府建议的解决社会保险困局的主要办法。 当然,这个思路提出来以后, 另外一个问题也应该得到关注。这就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个基金应该用于全体国民的养老金支付,而不仅仅是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支付。 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目前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多轨,目前至少来说,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完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人们现在关心的主要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而实际上城乡居民社保保险面临的困难并不比城镇职工的少。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巨大差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金建立的,保险费相当高,与此相应的,职工退休后所得到的保障水平也相应较高。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前身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这两个养老保险初步并轨,其基本制度是由个人缴费与国家财政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水平和国家补贴都很低,保障水平也非常低,比如目前60岁以上农民领到的养老金,绝大多数地方每月不到100元。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巨大的差异,使得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成为不可能。当然,这种差异是历史形成的,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还无法一次性地填平两种不同制度之间的鸿沟,消灭不同制度之间的差距,实现所有人享有同等保障水平的基础养老保险制度。 说这种差异有一定的合理性是因为,多年来,城镇职工确实负担了相当沉重的社会保险费用,而城乡居民负担的社保费用相应较小,所以,不可能将两种不同的制度简单并轨,实现绝对的公平。但这种合理性也只在一定的条件下成立。这是因为,在中国六十多年的建设中,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通过高征购,使广大农民给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比较贫穷,无力负担更高的养老保险费。从这个角度说,农民以及城镇居民(不包含职工)也应该有一份体面的养老金,他们的养老保障水平应该大幅度提高,如果他们无力积累,那么国家应该予以大力补偿。 上世纪末进行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时候,也曾设想拿出一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但是此动议受到反对,理由是国资属于全国人民,不能仅仅用于城镇职工。这种反对也有一定的道理。国有资本或者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应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利益均沾,不能仅仅用于城镇职工这个相对较小的群体。国有资产充实社会的建议没有实行,但国家也没有支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型成本,国家通过向企业和职工收取高费率来转嫁这个转型成本。 在城镇职工支付高昂的社保费率的情况下,无法讨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并轨或者差距的缩小,至少不能通过降低城镇职工的保障水平来拉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但如果国家准备拿出国有资本来着手降低城镇职工保险费率的时候,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差距的问题,应该到可以讨论的时候了。 如果国家拿出15万亿元的国有资本用于经营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那么,这种保障基金必须既用于支付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也用于补贴或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以便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与镇职工之间的差距,直到建立起覆盖全体国民的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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