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 需去派出所开证明

记者昨从全市(武汉)“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会上获悉,目前,我市457家加油站已全面实行散装油销售实名登记,单位或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需出示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由购买人到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购买散装汽油证明。辖区派出所核实购买人的实际需要和身份情况,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后开具证明。 对单位需要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对个人需要的,购买人需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 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方征兵透露,今年内,全市加油站将安装散装油销售实名信息系统,届时,购买人只需在加油站刷身份证即可购买。 据介绍,公安机关将加强加油站日常检查,对加油站或加油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倒查追究责任;对加油站不按要求落实相关规定的,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下达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对连续3次被检查发现违规销售的,由公安机关商请安监部门暂停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年审资格。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记者梁爽 通讯员王威 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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