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土资源厅:“土地续期”以国家政策为准

中国证券网讯 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如何续期?19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针对近期温州出现的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表示,我省相关事宜以国家制定的政策为准。 据南方日报4月20日消息,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俊波介绍,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政策,对于一二线房地产较热的城市,用地保障、供应方面将会增加或显著增加。对于去库存压力较大的城市,用地供应将持平或适当减少,甚至大幅度减少或者不供地。 近日,温州、深圳等城市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引发广泛关注。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广东省乃至全国,绝大部分的住宅离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有40年左右的时间。 据了解,根据2007年国家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将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表示,“土地续期”问题是中央政策的权限,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无论是温州也好,深圳也好,当地只是做尝试和试点。地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至于商业用地40年期限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则提醒,投资商铺要注意土地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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