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要治本,“余毒”须除净

据最新统计,截至目前辽宁省已严肃查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腐败案件246件,处分2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今年以来,辽宁各国有企业坚持纪挺法前,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然而,我们在严惩违纪违法国企领导人员的同时,不能抓大放小,还要深度挖掘其分支末节,彻底清理“余毒”,严厉打击腐败网络体系,这样才能清除“毒瘤”对党和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 肃清余毒,说起容易做起难。一些落马的“大老虎”,在每一个工作过的领域安插亲信,为日后发挥“余权”创造条件;一些官员刻意“退而不休”,不撒手,不放权,退下来后仍旧插手原地区、原部门的工作。这种现象不仅让新领导左右为难,不便放开手脚大胆工作,而且导致一些单位庸俗风气盛行,甚或拉帮结派、山头林立,搞得人心涣散、正常工作难以开展,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我们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离职退休制度,让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发表意见,齐抓共管。另一方面要深度挖掘,从严惩处。反腐工作不能抓大放小,而是要善于顺藤摸瓜,由点及面,最后逐个击破,对那些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绝不心慈手软,以此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我们一定要从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的高度,深刻理解严查腐败案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吸取深刻教训,站稳政治立场,分清大是大非,锻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挺在前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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