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居住正義權 社會住宅緩步實踐?

來自臺中的李森畫,跟許多在臺北打拼的外地青年一樣,希望在這個城市裡,有更好的發展。然而與別人不一樣的是,今年(2014)三月李森畫幸運抽中新北市永和青年社會住宅,以一個月五千元的房租,入住雙層套房(20坪),讓她直呼「這比中樂透還幸運」 日本藤素  美國黑金

李森畫抽到的是唯一一間兩層樓的房子,租金要10000元,與室友各分擔一半。雖然不算特別便宜,不過上下兩層加起來共20坪,還是讓李森畫覺得很劃算。

房間坪數小、租金貴、房子維護狀況不理想,是許多外地人對臺北租屋共有的記憶 德國必邦 保羅V8 。而條件稍好的租屋多半在郊區,這也意味著李森畫必須花更多時間通勤。「之前工作在小巨蛋,住在新莊跟板橋邊界,超級遠的,通車大概要一個小時才會到吧。」

抽到社會住宅對李森畫來說是個驚喜,上班路程減少一半。租金變少,房子坪數還是以前的一倍多,減輕李森畫不少負擔。

從國宅法到住宅法 落實居住正義

我國由政府出資建設、提供給人民居住的住宅,最早可以追溯到國民住宅。國民住宅是政府為照顧收入較低家庭、改善其居住環境、以及提高生活品質所興辦。1954年,內政部為解決國民政府來臺後,帶來的大規模人口遷移,設置「興建住宅技術小組」,此時臺灣開始有較完整的國民住宅政策。1957年頒布《興建國民住宅貸款條例》,強調「以長期低利貸款興建國民住宅」,並以「收入低微之之勞工、農民優先辦理」,主要由政府貸款予人民,交由人民自行興建或委任興建。
圖說:基金會政策研發組執行秘書潘靜宜表示,基金會努力結合過去自身的實務經驗,參與興辦社會住宅,希望帶入更多人與人的互動。(攝影/蘇柔郡)

然而,1973年石油危機,通貨膨脹與物價上漲使得人人搶購房地產以求保值,造成房價暴漲,真正需要住宅的中低收入家庭根本無力負擔上漲房價。政府遂於1975年七月公布實施「國民住宅條例」,明定國民住宅由政府直接集中興建,出售出租給收入較低家庭。

但同時,國宅同時也引發許多爭議。例如國宅一旦賣出即為私有財,便可能成為建商圖利的工具。雖然是以抽籤方式決定能否購屋,但是申請抽籤的條件寬鬆,無法真正照顧到弱勢族群。另外,地點好的國宅會促使民眾搶購、搶轉售,仲介會不斷遊說買到的人趕快轉售。這也讓國宅成為不動產的樂透商品,抽中就可以賺錢,成為一種投機行為。另外,由於政府規定國宅或平價住宅優先售予低收入戶家庭,一般民眾也常有建築物管理不佳、居住品質低落等刻板印象 威而鋼 犀利士

我國之住宅政策長期皆以輔助人民購買住宅為主要施政方向,但隨著社會環境與人口結構等改變,政府於2005年五月將整體住宅政策目標更為「基於憲法保障國民基本人權的精神,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在健全的住宅市場、合宜的居住品質、公平效率的住宅補貼與社會住宅的規劃下,使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擁有適居且有尊嚴的居住環境」。

依據「健全房屋市場方案」,2010年行政院核定「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推出合宜住宅,採取BOT的形式交由建商營建,提供中低收入戶、無自有住宅家庭以合宜價格的住宅,期望紓緩房價上漲等情況。雖兼顧品質與低價格,然而五年後便可轉手的合宜住宅,被質疑恐有成為下一個國宅的可能。同一時間,政府推出「社會住宅」,由政府興建標準房屋,強調只租不售,並以低於市場租金及多元住宅型態,並保障名額予弱勢族群與青年租屋者。

以租屋代替購屋 公營住宅滿足居住權保障

臺北市長郝龍斌為避免過去民眾對國宅的刻板印象影響政策推動,上任後便將社會住宅更名為公營住宅,自2010年起更進一步推動公營出租住宅政策。臺北市政府都發局科長簡瑟芳認為,臺北市的高房價、地價貴是事實,世界每個首要的大都市都面臨這樣的問題,因此政府要賣房子給民眾,價格不可能壓太低,不能再像以前的國宅,或是像新北市推出拋售式的合宜住宅般便宜。她指出,市政府沒有能力協助民眾買房,或是再蓋房子讓民眾承購,因此在郝龍斌第二屆任期時,就決定住宅政策要以租屋代替承購。

「我們認為租屋才是居住權的保障,買房子只是財產權的滿足,以政府的角度以及財力,我們要滿足的應該是居住權的保障。」簡瑟芳說。臺北市政府認為租屋市場的健全,以及租屋相關的協助服務才是符合居住正義公平的作法。當年發起無殼蝸牛運動的李幸長也指出,住宅應該是人的社會權利,政府的責任是提供住宅滿足人的社會權利。

郝龍斌在競選連任期間曾對中央喊話,認為內政部規劃之社會住宅,每戶平均大小8到10坪的房型設計不符臺北市人口的居住需求。臺北市較早的兩期公營住宅,即大龍峒、敦煌,格局也以30坪以上的大坪數、三房為主,出租對象自然導向小家庭、核心家庭之民眾。台北市另外四處的公營住宅分別為行天宮站、敦煌、萬隆站、及永平等6處,行天宮站的公營住宅皆為套房型,萬隆站、景文一代房型較為多樣,永平的公營住宅則因原為出租國宅,故格局皆為原有的三房型態。 印度必利勁  必利吉-藍P 三房設計主要目的為鼓勵民眾成家,但實際上,隻身來臺北市的求學、就業者甚多,剛結婚的青年、獨居老人等等皆是龐大「客群」,不免讓民眾質疑三房的房型規劃是否符合實際住民需求。

對此簡瑟芳表示,目前已出租之公營住宅為274戶,均為公營住宅政策推行前即已興建之個案,其房型比例確實未貼近青年需求。在考量臺北市家戶組成多為核心家庭,且家戶成員大多不超過3人,並且分析99年至101年家戶結構,目前公營住宅房型按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為6:3:1比例來作房型分配,以貼近本市人口結構,符合實際住民需求。

民間NGO介入管理 「希望帶入人與人的互動」

為打破過去外界對這類出租公營住宅的刻板印象,公營住宅採多元族群混居方式,藉由讓一般民眾與弱勢族群混合居住,以求去除出租住宅「貧民窟」的標籤。

另外,長期關心住宅議題,並提供出租服務的崔媽媽基金會,亦努力結合過去自身的實務經驗,參與興辦社會住宅。新北市於永和的青年住宅即由崔媽媽基金會管理,基金會政策研發組執行秘書潘靜宜表示,一般社會住宅管理主要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公司比較擅長、著重在硬體的部分,像是房屋的修繕,但崔媽媽基金會還希望帶入更多人與人的互動。

圖說:基金會政策研發組執行秘書潘靜宜表示,基金會努力結合過去自身的實務經驗,參與興辦社會住宅,希望帶入更多人與人的互動。(攝影/蘇柔郡)
圖說:基金會政策研發組執行秘書潘靜宜表示,基金會努力結合過去自身的實務經驗,參與興辦社會住宅,希望帶入更多人與人的互動。(攝影/蘇柔郡)

過去,政府興建的國宅容易被冠上弱勢或高犯罪率的標籤 犀利士功效   犀利士吃法 ,潘靜宜認為要破除刻板印象,就必須讓社區居民了解社會住宅的實際狀況。「剛開始鄰近居民對新加入住戶會好奇,有時候鄰居會好奇的敲敲門,就跑掉了。」潘靜宜會向剛搬進來的住戶解釋,這些周圍鄰居的反應並無惡意,也積極舉辦住戶與社區的交流活動,讓大家彼此了解,減少在地居民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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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目前的經營狀況,潘靜宜表示由於永和青年住宅是老舊住宅改造,必須花非常多的心力修繕 印度希愛力 。但因建物屬公家機關所有,若要報修,須經公告、找廠商比價的層層關卡,導致只是小毛病卻要花上兩三個月的時間才能修復。潘靜宜轉而鼓勵住戶間分享修繕狀況,透過敲鄰居的門就可以解決問題,不僅發揮社區的力量,也讓社區居民更有歸屬感。基金會也找來社區大學,在社會住宅的公共空間,舉辦毛氈、銀飾等手作課程,開放社區民眾一起參與。

戶籍限制與租金 逐步修正與開放

不過,現階段臺北市的公營住宅,僅有臺北市籍人口有申請資格條件。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理事長、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表示,社會住宅設定可申請居住的條件過高,應開放讓大學剛畢業的年輕人能夠申請,進而願意留在城市工作。不過臺北市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卻認為,公營住宅的興建資金來自臺北市政府,市議會限定臺北人才能申請、享受臺北市的福利,其實才符合公平原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也表示,現實考量來看,一個縣市的資源的確以照顧其縣市民眾為主。但她也直指,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需要更細膩的規劃,訂定清楚之目的與對象,並依循此目的設計租金、租期等資格條件,會更加妥善。對此,簡瑟芳表示,臺北市公營住宅出租辦法第四條規定,已納入於本市就學、就業並有居住需求者為出租對象,如興建中的健康公營住宅及青年公營住宅,就預定提供5%戶數給在臺北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在未來,公營住宅亦會考量出租情形、非臺北市籍的有居住需求者,提供一定比例戶數予以出租。

圖說:臺北市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公營住宅的興建資金來自臺北市政府,市議會限定臺北人才能申請、享受臺北市的福利,其實符合公平原則。(攝影/何怡君)
圖說:臺北市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公營住宅的興建資金來自臺北市政府,市議會限定臺北人才能申請、享受臺北市的福利,其實符合公平原則。(攝影/何怡君)

另外,公營住宅雖然提供租金優惠(約為市面價格的七成),且已包含管理費,崔媽媽基金會政策研發組執行秘書潘靜宜仍認為,這樣的價格對許多弱勢家庭來說,仍是過高的價格。林育如也以社會住宅聯盟長期關注的弱勢者為例,指出公營住宅的租金仍偏高,政府在減輕租金負擔的部分,提供弱勢族群的幫助仍不足夠。她表示,若能依據有居住需求者的所得,給予較一般民眾為低的租金負擔比例,讓弱勢者在居住公營住宅的期間,能有較不沈重的租金負荷與相對穩定的居住空間,不必每月為了繳納租金而煩惱,專注在就業,有機會提高所得,改善自身弱勢情境。雖然不同的租金計算,對政府來說較複雜、易變動、行政負擔也增加,但林育如認為,付不起租金、被趕出去、再租屋到再搬家,社會成本也不低。她指出,臺北市的安康平宅公營住宅,將運用一套別於現況的租金計算,將提供更便宜租金,但是否合理,或者是否能一體適用於臺北市其他處公營住宅,則還需要再討論。
圖說:臺北市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公營住宅的興建資金來自臺北市政府,市議會限定臺北人才能申請、享受臺北市的福利,其實符合公平原則。(攝影/何怡君)

社會住宅與租屋市場健全 實踐居住權

九合一選舉過後,即將上任的臺北市市長柯文哲,針對目前的住宅問題,主張清查公有空地,提供五萬戶只租不賣的公共住宅;並擴大租金補貼發放範圍,協助臺北市現有的八萬戶空屋釋出,滿足居民在居住上的需求。對此,簡瑟芳表示,台北市的公有土地資源其實足夠,都發局一直有在盤點能夠興建公營住宅的公有土地,包含市有土地與國有土地。市有土地的部分北市府可以自行運用,國有土地則需經都發局評估,如果適合蓋公營住宅,北市府會要求中央撥出土地。像健康、青年公營住宅都是由國有土地撥讓使用。

不過,困難點還是在政府財政和週邊居民是否支持 犀利士用法  犀利士無效 ,以及人力是否足夠。簡瑟芳以都發局為例指出,局內總共員工數約二十幾個人,卻要處理如此大量的工地,根本分身乏術。她直言,如果要蓋幾萬戶社會住宅,可能方法為大幅度調整組織,否則實行起來將有一定難度。

除了社會住宅數量提升外,張金鶚也進一步指出,當前政府除了提供好品質的社會住宅、保障人民居住的權益外,也應使房價市場健全,如資訊公開、不扭曲以及懲戒房地產投資客。呂秉怡也指出,政府應建立並長期扶持租賃服務產業,讓租屋交易獲得法律保障。此外,張金鶚認為,政府也應強化租屋市場,提供房東誘因,讓民間空屋也能成為符合社會住宅標準的出租房屋,使租屋市場「地上化」。唯有落實社會住宅,並使租屋市場健全,才是實踐台灣居住正義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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