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官员“股神”:本金挪公款 赚钱靠内幕

法制晚报讯(记者 许腾飞)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在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而在被隐瞒的事项中,证券资产时常成为官员“遗忘”申报的重要内容。 当下火热的股票、基金,为何成为官员不愿申报的“隐私”呢? 法制晚报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梳理发现,近年曝光的官员落马案件中,有多起涉及炒股的行为,而官员炒股的本金和收益,则动辄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堪称官员“股神”。 “股神”本金从哪来?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在5年内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曾任某国有大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人员的陶礼明,有着国企高管中罕见的学术背景,是金融界公认的“有能力的银行家”。 在陶礼明等人合伙挪用的超发国债资金中,有多次直接汇入证券营业部用于炒股,或汇入北京华融投资管理公司、东正投资公司、远望创业投资公司等进行委托投资。截至案发,中邮储国债专户中,尚有4271.8万元资金未归还。 同样,桂林市公路管理局一财务处原处长毕正峰,从2010年至2014年,53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消费,累计金额达1180余万元。 上周,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组织调查。而据媒体报道,他的前秘书刘书帆,曾向方正集团前高管李友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 今年“落马”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也是股市大户。据报道,李友等人曾通过他们控制的成都华鼎公司,借钱给李量,用于购买北大医药2000万股股票,李量因此获得巨额收益。 有时候,炒股也成为官员受贿的理由。2007年,浙江金华市原副市长卢福禄,因受贿56.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其中,最大一笔24万元的受贿,被用于炒股。有报道描述说,2000年,行贿人李某与卢福禄打牌时建议,为何不拿出资金炒股发大财?卢福禄回答说,手头上没有多少钱。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某市市委副书记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张某谋取利益,张某提出要感谢徐某。经徐某、徐某之妻沈某与张某商定,由张某以出钱供沈某炒股的方式送钱。随后,张某到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开设账户,并存入100万元,而后将账号、密码等资料交给沈某。 今年曝光的南方电网计划发展部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肖鹏,被指其亲友涉嫌利用多家电力供应商的内幕消息炒股,连续8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近50%。 法制晚报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梳理发现,官员的股市战绩一向“神准”。而在“股神”的背后,官员在炒股时搞内幕交易的现象已被多次披露,例如,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中山公用案”、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高淳陶瓷案”、浙江温岭市政府办公室原主任陈维立“大举买入案”等,这些案例表明,不少官员曾利用自己获得的内幕信息非法获益。 据证监会通报,2007年4月,中山公用拟筹划整体上市。两个月后,当时身为市长的李启红委托亲戚买入89.68万股公用科技的股票。在公司复牌后,股票被陆续卖出,李启红共获得收益1983万元。 落马的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朱渭平在其忏悔录中自述:“我不仅办了企业,还参股入股投资了多家公司,更严重的是购买在自己管理辖区的拟上市公司的股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一些官员及其家属能够更早更方便地接触到非公开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低买高卖等形式,获利空间巨大。有的则为上市公司的许可审批、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等打招呼、提供便利,而其亲属获得相关投资机会或股权,或者让企业‘先发财后回报’,进行利益输送,形成腐败期权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教授庄德水分析。 “靠山吃山”,金融系统的官员成为“股神”,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据调查,邓瑞祥利用李某等5个账户,在2009年3月到2013年8月,涉嫌利用“老鼠仓”交易41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2.3亿元,盈利约700万元,是不折不扣的“专业型股神”。 在近年的审计报告中,官员为亲友谋取炒股福利更被列入“重大违法违规(纪)问题情况”。 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股市是配置资本和资金的重要市场,而权力、资金和项目密集区往往是腐败的高发区。目前,证监会的权力结构不科学,决策和执行权分配不合理,监督不到位,使得股市在为企业融资降低成本和门槛的过程中,被官员用来牟利。“个别监管机构的干部本身就参与内幕交易或者存在违规行为,这必然导致监督的空白。”李永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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