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滥发津补贴是“围猎”国家资财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干部职工一年来为完成任务加班加点,节假日都没有休息。年关将近,局党组考虑适当为职工发点福利。”在C市某局局党组的决策下,该局以每人4000元标准发放春节物资补助。后来,局长、党组书记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昨日,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5期。本期讲述,2013年12月,县级市C市某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某某(副县级)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职工发放福利。后来,共计发放140余人,金额约56万元。12月31日,局办公室以支付春节物资款的名义在局机关经费中列支。 此举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且在春节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乱发钱物,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以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处理。经所属地级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省纪委剖析此案后指出,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但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置若罔闻,顶风而上,严重损害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必须坚决查处。也许有人会说,为职工谋福利,情有可原。殊不知,这种行为看似与贪污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有很大的区别,其实质上是对国有资产的严重侵犯,是对财经纪律的肆意践踏,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侵蚀。 省纪委强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表面上看是小团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实际上违纪违规的源头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只有剑指“一把手”手中的权力,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决策责任,才能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遏制住借发放奖金、补贴、福利为名,行“围猎”国家资财之实等违纪违规行为和贪图享受之风的滋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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