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壞消息傳來,印度疫情失控,日韓矛盾升級,土耳其蠢蠢欲動 原創極速國際2021-04-16 10:
2021-04-17 02:30:28
黎智英或在獄中終老!明天起他就沒有“私家牢飯”吃了丨香港一日
原創直新聞2021-04-16 23:28:55
這是《香港一日》的第613期
黎智英或將在獄中終老
週五,黎智英就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的兩起非法集結案出庭接受宣判。
法官裁定,黎智英“8·18”案“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兩項控罪成立,分別判處監禁12個月和9個月;而“8·31”案則裁定黎智英“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罪名成立,判處監禁8個月。
法官考慮到兩起案件時間上僅相隔不到兩星期,決定數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黎智英最後刑期累計時長14個月。
雷聲大雨點小?非也。14個月的確不長,但這也不是黎智英罪行的全貌。
黎智英或在獄中終老!明天起他就沒有“私家牢飯”吃了丨香港一日
當天黎智英被加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項罪名,案件將押後至6月15日再訊。
其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控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前私人助理馬克·西蒙(Mark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12香港人蛇案”的被告之一李宇軒、“我要攬炒”組織發起人劉祖迪等多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而“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則指控黎智英於2020年7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及陳梓華等多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李宇軒被警方拘捕後協助他離港”。
根據香港國安法,黎智英當前被指控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週五被加控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刑罰3年至10年起步;如果罪行重大,刑期可至10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
根據香港本地法律,當天被加控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法官可根據具體情況判處任何刑期的監禁和任何款額的罰款,理論上刑期最高也可至終身。
此外,黎智英身上還背負“欺詐”和“刑事恐嚇”兩項控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分別為監禁14年和2年。
換言之,儘管週五黎智英就“8·18”案和“8·31”案僅被判監14個月,但這只是個“開胃小菜”,重點還在後頭。考慮到黎智英已年屆73,數罪並罰之下,即便部分同期執行,大概率或將在獄中頤養天年。
黎智英或在獄中終老!明天起他就沒有“私家牢飯”吃了丨香港一日
據港媒報導,自判刑翌日,即本週六開始,黎智英不能再享受“私家飯”,而是要與其他囚犯一樣食用監獄所安排的飲食。
以週六為例,黎智英早餐可選擇豬肉丸、牛油果配麵包及油豆腐雲耳;午餐可選擇花生白粥、雞肉或豬肉丸;而晚餐則可選擇魚柳、金針菇煮花生等;睡前則有乳製品和提子麵包作為小食。
而以往黎智英親友每日前往赤柱監獄對其進行探訪的情景也將不復存在。根據規定,香港服刑人員每月只可接受兩次探訪,另每月可額外多申請一次,每次探訪時長不超過30分鐘,且包括嬰兒及孩童在內,不得超過3名探訪者。
“8·18”案其餘8名被告中,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吳靄儀、何俊仁及李柱銘6人均否認“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經庭審後被認定罪名成立。
其中,李卓人被判處監禁12個月,梁國雄18個月,何秀蘭8個月;吳靄儀被判處監禁12個月,但緩刑2年;何俊仁及李柱銘分別被判處監禁12個月和11個月,兩人也緩刑2年。
另有兩名被告區諾軒和梁耀忠,前者在庭審前已經承認上述兩項罪名,而後者僅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一項控罪。法官最後判處區諾軒監禁10個月,梁耀忠8個月,但緩刑12個月。
該案庭審法官強調,言論和集會自由並非絕對,各被告明知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考慮到當時的大型集結有暴力風險,因此需判處監禁。
“8·31”案除黎智英外,另有李卓人和楊森兩名被告。據港媒報導,該二人已於上周三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週五,法官判處李卓人監禁6個月,刑期與“8·18”案的刑期部分同期執行,最後累計判監時長和黎智英一樣,也是14個月。而楊森則被判處監禁8個月,但緩刑12個月。
黎智英或在獄中終老!明天起他就沒有“私家牢飯”吃了丨香港一日
左:李卓人;右:李柱銘
《大公報》呼籲依法取締《蘋果日報》
週五,香港《大公報》刊發評論指,當前一些香港媒體利用所謂“第四權”的概念,“煽暴造假”,挑戰國安安全,“其中《蘋果日報》扮演著最為惡劣、最為倡狂的角色”。
該評論表示,在香港國安法之下,激進勢力兵敗如山倒,一些“攬炒議員”為保住薪資也變得低調,不敢再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唯獨在傳媒這一塊,國安漏洞卻仍然存在,“《蘋果日報》等反中媒體,繼續以報導之名,行為“港獨”宣傳、挑戰國安法之實”。
《大公報》舉例道,在昨日一篇名為“團體倫敦登廣告宣揚香港民族”的報導中,《蘋果日報》就為“港獨”組織進行政治宣傳。《大公報》質疑《蘋果日報》“公器私用”,甚至願做“港獨”組織的眾籌平臺,是否“已經逾越了國安法的界線”?
文章還指出,香港國安法出臺後,《蘋果日報》從未收斂,繼續抹黑攻擊國安法,其社評更是走火入魔,“倡狂地喊反中的口號,擺出一副‘全面開戰’的姿態,更狂言要求圍堵中國云云”。
評論表示,《蘋果日報》的本質就是一份“反中反特區的報章”:“這樣一份以反政府為職志的報章,在全世界都不會容許,就如美國也不會容許一份日本藤素 日本藤素屈臣氏
以‘肢解聯邦政府’為宗旨的報章存在,但奇怪的是,這樣一份報章仍然可以存在到今日。”
香港《大公報》最後強調,“《蘋果日報》不除,香港的國家安全仍然存在漏洞,依法取締《蘋果日報》等‘煽暴煽獨’、挑戰國安法的媒體,已是刻不容緩”。
黎智英或在獄中終老!明天起他就沒有“私家牢飯”吃了丨香港一日
鄧炳強:會調查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之人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週五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假新聞”與國家安全有直接關係。他表示,此前一日已經提及,不少外部勢力利用在香港的代理人,用“假新聞”、假消息的方式,試圖在香港煽動仇恨、分化社會、製造矛盾等,“而昨日的言論今日已在報紙一一應驗”。
外界注意到,週四值香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蘋果日報》就將在警隊設施中玩耍的一班學生,抹黑成與“黑暴”有關,試圖再次炒作所謂的“8·31”事件。
鄧炳強批評這樣的做法非常不道德,除了傷害小朋友的心,也反映有人想用恐嚇的方式,抹黑想親近警隊的人。他強調,對於嘗試用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的人,警方會全面調查,一有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及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