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检察官拒绝自证无罪起诉律协 被驳回起诉

法晚深度即时报道 因拒绝辗转五地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广州辞职检察官杨斌没能获得实习律师资格证。今年7月24日,杨斌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律协对其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今天上午,法晚记者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该案做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杨斌的起诉。 杨斌向法晚记者介绍,此前她向广州律协申请实习律师资格,共需提交15份材料,其中一份即为“无刑事处罚证明”。律协工作人员特别交代,这份证明要求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 但由于各地派出所均只能开具其户籍在当地的这段时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杨斌从14岁开始至今,户籍从老家湖南到广州先后转了5次,她至少需要跨省前往五个派出所才能证明自身无犯罪记录。 杨斌认为,她已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罪证明,且大学顺利毕业在检察机关工作23年的事实也足以证明她不曾犯罪,但广州市律协坚持要求她提供自14周岁以来的无罪证明,这是给实习人员增设额外的行政许可条件,遂将其诉上法庭。 今天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杨斌诉广州律协”一案作出行政裁定。越秀区法院认为,律师协会是由律师组成的全国性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律师法虽然注明了律师协会组织有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但该项职责只是行业管理的职责,并非行政管理职责。 越秀区法院认为,由于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实施的只是行业自律性管理行为,并非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管理职责做出的行政行为,因此本案原告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诉讼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起诉应予驳回。故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杨斌的起诉。

目前还没有人评论

©2023 wailaike.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