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受雇调查婚外情拍开房照片 被判刑1年

当看到某人右手食指内关节有老茧时,判断此人已用枪多年,不是警察就是士兵,又或者是杀手;当看到某人的打火机上布满划痕时,判断此人将钥匙和打火机放在一起……这些神乎其神的推理常常出现在《神探夏洛克》这样的艺术作品中,描述的正是“私家侦探”的办案过程。而在现实中,我国的“私家侦探”可没这么神乎其神,他们不仅没有刑事案件侦查权,甚至没有被合法化,以“私家侦探所”命名的公司更是被法律明令禁止。近日,就有一名“私家侦探”因在帮人调查过程中触犯法律被刑事处罚。 近年来,许多打着“咨询公司”旗号的私家侦探所“帮助”已婚女性打起了婚姻保卫战,为婚姻亮起红灯的女性提供婚外情调查等服务,但“侦探”的调查却会触犯刑法。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没收非法所得20余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王某因发现其丈夫出轨而想要离婚,但是考虑到争取孩子抚养权、财产等方面的原因,希望可以搜集到其丈夫出轨的证据。后王某通过朋友推荐找到一家“靠谱”的本地私家侦探所,并通过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希望侦探社能帮其查找丈夫的开房记录。2014年圣诞节前,在谈好5000元的价格之后,王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将钱转入对方银行账户,并将其丈夫的身份证号发给了侦探社工作人员。三四天之后,工作人员先是通过微信将丈夫的户籍、车辆照片发给了王女士,随后又将多张开房记录照片传了过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非法牟利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先后接受多人委托,调查他人婚外情、个人行踪等,采取安装定位器、派人跟踪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余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该案中,“私家侦探”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那么这是个什么罪名呢?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剑解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既然“私家侦探”帮婚外情受害者调查对方的行为是非法的,那么“私家侦探”这个职业是否也是非法的呢?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良瑞解释,我国目前对私家侦探的设立在立法层面还存在空白区域,属于边缘行业,尚未得到政府官方认可。早在1993年9月7日,公安部颁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明令禁止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因我国尚无任何法律确立“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私家侦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权,而无法涉足刑事侦查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特定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具有刑事案件侦查权。 据邓州市法院法官朱小旭介绍,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私家侦探公司获得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诉讼法中也没有规定公民个人有“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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