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三因素致12月内地对港出口统计数据差异

中新网2月3日电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已经注意到12月份内地对香港出口数据上两地的统计差异,有三个客观因素存在,包括统计口径不同;汇率折算率不同;以及季节性集中出口,推高了内地对港出口增长。   沈丹阳表示,2015年12月两地贸易数据出现较大差异,主要有三个客观因素:一是两地统计口径不同,内地出口数据长期高于香港进口数据。内地与香港一直存在贸易统计差异。十几年来,内地统计的出口额都高于香港统计的进口额,差额最高时达到过250亿美元。造成统计差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内地出口至香港的转运货物,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在内地生产后先出口至香港分拨中心,再转运全球;而港方将其视为转运业务,不纳入进口统计。再比如,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台湾等经内地组配后出口香港的货物,港方按照原产地规则,不将其纳入自内地进口统计,而纳入自他国(地区)进口。   二是两地汇率折算率不同,采用美元统计数据会产生一定差额。两地贸易多以人民币和港币作为结算货币,在折算成美元时,两地使用的汇率折算率不同。内地以外汇局前一个月底发布的《统计用各种外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折算,香港以当月平均汇率折算。去年12月以来,在岸和离岸人民币汇率的价差进一步扩大。当本月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两地美元统计数据就会产生一定差异。   三是季节性集中出口,推高了内地对港出口增长。通过对比往年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每年年底内地对港进出口都会出现较高翘尾因素,两地统计差额会高于平常月份。主要原因是不少企业年前集中出口、抢出口,以避免受春节后开工迟滞影响。2015年12月,我不仅对香港出口较快增长,对欧盟、印度、韩国、澳大利亚、台湾等多个贸易伙伴出口都在增加。因此,2015年12月的贸易数据从总体上看上是基本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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