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安排囚犯看守所买春 过半网友叹正义观颠覆

搜狐民调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2015年5月2日(周六)晚值班期间,在收受了当地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烟后,江西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卖淫女“露露”进看守所“会见”了在押犯何玉玲(男),此二人在看守所伙房内发生性关系约20分钟。 案发后,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卖淫女子“露露”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仅被处以罚款;民警艾清水疑处以行政警告;当事主角何玉玲到底受到何种处罚,外界尚不清楚。 知情人表示,东乡县警方对外隐瞒了这桩高墙内的丑闻,并在随后的“内部处理”时,轻罚了当事的违法违纪人员。如雷荣辉仅以“违纪”名义受到处理。 东乡县“在押犯看守所内买春”丑闻曝光后,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看守所民警给在押嫌犯“拉皮条”为何仅获违纪处分;事件发生后官方态度为何遮遮掩掩,直到媒体介入方才重视;囚犯为何能在监狱、看守所中享“艳福”;这些问题均成为公众追问的焦点。 截至1月3日18时,超过14000名网友参与了搜狐民调频道独家调查。60%网友表示,涉事民警安排在押犯看守所内买春却仅被认定违纪,处罚力度过轻,应进一步调查,挖掘囚犯买春“业务”的“保护伞”。30%网友指出,监狱、看守所管理乱象频发,亟待全面整治。 丑闻发生后,官方的遮掩态度也引发了网友批评,近9成网友表示,这一事件需要等到媒体介入方才引起官方重视,折射了相关部门“官官相护”心态。 监狱、看守所沦为“买春”、“猎艳”场所,53%网友感叹“罪犯需被严惩”正义观遭颠覆,法治底线失守。另有25%网友指出,应全面审视在押囚犯与看守民警之间的关系,斩断其中暗藏的利益链条。 评论指出,在押犯本应在关押场所接受改造、悔过赎罪,却能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而安排卖淫女进入司法场所进行卖淫的,居然是看守所副所长,这构成了对司法公信、法律尊严的严重伤害,足以倾覆很多人"罪犯须被严惩"的朴素正义观。要知道,监狱(包括看守所)是司法判决的执行场所,正义往往要在这里执行,这是底线。 然而,底线已然失守的“看守所买春门”,原本在事发10天后就被举报,可责任人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当时仅仅受到免除副所长职务、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这未免“高举轻放”。 按《看守所条例》《监狱法》的规定,在押人员会见,有严格的限制。雷荣辉在接受中华烟之后,在非会见时间(周六晚值班期间)、非会见地点(在押人员的伙房)、将不属会见对象的人员(原则上只有近亲属才能会见),以不合法的方式(没有警察在场,听任何玉玲与女性独处)安排会见。这种晚上私自放人“会见”的行为,显然涉嫌严重渎职,也给看守所安全带来隐患。何况,雷荣辉还是为在看守所发生"皮肉交易"开方便之门,影响更为恶劣。 按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或应按照“滥用职权罪”追究雷荣辉责任。但其仅受到了行政处分,也正因有了这个“轻罚”,才会有知情人士向媒体的“第二次举报”,将这起让人匪夷所思的“看守所买春门”公之于众。而在媒体曝光前,事发看守所的上级抚州市公安局、江西省公安厅方面都表示:不知道这回事。丑闻被曝光当天,抚州市公安局则表示:已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 评论称,丑闻先被“低调处理”,需要“二次举报”到媒体,闹得满城风雨才被重视,这非个例。讷河监狱“猎艳门”中,犯人王东用手机和多名女性“裸聊”,狱警还让一些女性进入监狱与其“亲密接触”,该案曝光前就被低调处理,狱警刘艳东等人只受到撤职等行政处分,媒体报道后,2015年年底刘艳东等4名狱警因构成渎职犯罪而一审获刑。 媒体报道与不报道,处罚、定性结果不一样,这本就个问题,说明个别监所自身的纠错能力出了问题,导致权力出笼横行,狱政腐败的病灶未被清除。希望狱政部门在缝合病灶之余,也痛定思痛,好好“洗洗澡,治治病”,想想怎么以监督促阳光狱政,发现、纠正问题别再靠“二次举报”。

目前还没有人评论

©2023 wailaike.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