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中国自信 迈向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新境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 三个多月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再过十几天,根据这份建议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将依法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将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和实践指南。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依法办事,党凝聚人民的意志,最终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一个个五年规划的制定集中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在自然灾害面前,中国不只一次成为奇迹的创造者――汶川,三年恢复重建任务,两年提前完成;芦山,“亿量级”资金第一时间投向灾区,两年后一座座新村镇生机盎然;北川,重建后焕然新生,当地人把旅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这些奇迹的背后,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权,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府,是拥有巨大动员能力的制度,是不同于西方国家治理体系的“中国模式”。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不断求索的历史性课题。一次次成功与失败、经验与教训反复证明,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中国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这是一条立足国情、应运而生的光明之路,这是一条着眼现实、顺应时代的发展之路,这也是一条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前进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洞察世界潮流,以一往无前的勇气担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发展,使之在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愈发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到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6万多个党组、3200多个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提高,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已经建立70年的党组制度首次立规,对实施近20年的地方党委工作条例首次修订,党组和地方党委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大势,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面对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新形势,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面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一系列举措使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更加广泛,使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更完备,使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狠抓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立不起来。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需要通过不断完善的政治制度来保障和彰显。 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一次生动实践,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及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 从立法法的修改到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到授权最高检在13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履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到出台文件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越来越严格的执法检查,越来越频繁的专题询问,越来越显著的监督效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化保障更加完善,实践方式不断创新。 会议的开法十分接地气,不设主席台的椭圆形会议桌,在场十几位专家学者人人畅所欲言,参会的中央领导同志不时插话、询问,与大家一起探讨…… 截至目前,双周协商座谈会已举行46次,先后900多位委员和专家参与其中。这一中断了近半个世纪的做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接续和创新,凸显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生机与活力。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蓝图次第展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创新不断加速。从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协商民主提出更高要求,到中央陆续发出有关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协商民主从操作机制上落到实处……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阶层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和效果都达到新的高度。 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揭示了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辩证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快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起点,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航程。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巩固和发展现行政治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有“管法的法”之称的立法法作出重要修改,到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对土地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作出授权决定……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法律途径越来越清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法律保障越来越坚实。 2015年岁末,一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磅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出台,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 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就要依照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从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到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责任清单试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审计监督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不仅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更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剑指司法体制改革长期存在的痼疾和难点;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给“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架上高压线;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去地方化”避免了司法审判受到干预;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保障;深化公安改革,一批批着眼于便民利民的举措相继推出。 随着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了人权,公平正义的阳光更好照进了百姓心田。 回首来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为中国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将在坚持与自信中不断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铺就一条更加坚实与宽广的前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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