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成钢事件后,“精致的利己主义”被反复被提及。有人更撰文对比中美精英的相似性:美国的常春藤大学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好,他们的商业味很浓,而且多是面向权贵阶层、一点也不平民。最关键的是,这些美国的顶尖大学跟中国的名牌大学一样,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很“功利”,前者培养的学生被戏称为“优秀的绵羊”,后者培养的学生被叫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常春藤的绵羊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北京大学资深教授钱理群认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的问题的要害,就在于没有信仰,没有超越一己私利的大关怀,大悲悯,责任感和承担意识,就必然将个人的私欲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这些人自以为很聪明,却恰恰“聪明反被聪明误”,从个人来说,其实是将自己套在“名缰利索”之中,是自我的庸俗化,而这样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其对国家、民族的损害,是大大超过那些昏官的。而我们的大学教育,我们北大的教育,培养出这样的“尖子人才”,就不仅是失职,那是会对未来国家、民族的发展带来不可预计的危害,从根本上说,是犯罪的。
从字面上看,人们反对的是利己主义,而“精致”是这类利己主义更可恨的地方。在中国,利己主义者无疑是个贬义词,再加上“精致”二字就不仅仅贬义还有嘲弄的意思了。
在西方经济学中,聪明的利己主义者也就是理性人,是一个基本假设,如果没有“利己”这一基本假设,现代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无从讲起。在很多西方国家的哲学系统里,“利己”就是人性,意同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在中国的道德规范里,“利己”必定“损人”,大家要想“平均”和“平等”,必然要都有“利他”的精神,否则的话,个人的利益无从保障。但说到底,平均并不等于平等。而事实上,中国人骨子里反对“利己”,是想提出这样一个构想:你要想利己,你必须利人,否则他人不会与你合作。
但这个“规则”不能以道德作为载体。当你在提倡“利他主义”时,是你利他人还是要求他人利你?如果你不得利,你为什么要利他?如果我们将“利他”作为君子的标准,那么你利他时你是君子他是小人,他利你时他是君子你是小人。凭什么你是君子他是小人或者他是君子你是小人呢?
所以,用道德来说平等问题,简直驴唇不对马嘴。首先,我们当然要提倡“利他”,而且,“利他”的个人可能就是我们所敬仰的道德品质高的人。其次,利他和利己不应该生硬的二元对立,应该用制度和法律来解决利他和利己的问题----人天生就是不平等的,所以一个社会总有强势者和弱势者、成功者和失败者,为了让他们和平相处各自在各自的位置推动社会的发展而不是激化矛盾导致社会动荡,我们必须建立制度对于成功者与失败者的财富进行矫正性分配。这个设想虽然显得“乌托邦”了些,但总比要求全人类“利他”要靠谱些。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在于他贡献了什么,而不在于他能得到什么。”显然,社会的进步归功于所有的“利他主义”精英,但社会应该回馈这些利他主义者一个合理的制度。如果社会制度不能保障这一点,有些人自愿做到这一点就是高尚的人,或者有些人贡献的比社会制度所要求的多,他们也就是高尚的人。
不过,这些利他主义者是否只利他不利己呢?不全然,所谓“利”,不应该局限于钱和权。实际上不同的人追求的利益可能是不同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追求的利益也不同,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有多种层次,例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当一位慈善家资助失学儿童上学时,失学儿童获得了学习的机会,慈善家可能获得了尊重或者自我实现,这是双方都获利的行为。
从结果上看,利他主义者利人多利己少,也并非“专门利他,从不利己”,既然不能从根本上否定“利己主义”存在的合理性,那我们反对“利己主义”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呢?
假如你也认同,人是可以“利己”的,那精致的利己主义错哪了?错在“太精致”?其实在当下的舆论环境里,无论你在“利己主义”前面加任何定语,也无法改变“利己主义”在这个国家的语境。
胡适先生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如今,中国需要更多的规则而非道德。道德当然重要,但道德应化为自身实践。天天标榜道德楷模的人常常是实践中道德品质低劣的人,也就是伪君子。承认自己有“利己”的一面并非耻事。在法治社会中,你要想利己,你必须利人,否则他人不会与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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