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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妻來台僅住6天落跑!苗栗男苦等無果訴離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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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一名男子與越南籍阮氏女子結婚,未料阮女於前年底首度來台後,僅住了短短6天就突然離家失聯,之後杳無音訊,丈夫懷疑妻子藉由假結婚詐取不法利益,心灰意冷之下向法院聲請離婚。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已生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兩人離婚。判決書指出,兩人於前年7月15日結婚,阮女隨後於同年11月30日入境台灣。沒想到阮女才剛踏入家門不滿一週,竟於同年12月6日無預警離家走避、不知去向。丈夫趕緊辦理協尋,但歷經多時依然渺無音訊,質疑阮女係利用婚姻關係遂行不法利益。面對這場名存實亡的異國婚姻,丈夫認為彼此互信基礎全毀,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苗栗地院審理期間,阮女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法官審酌,兩人在台灣同住時間極為短暫,感情基礎並未穩固,且分居多時、音訊中斷,婚姻實質上已無夫妻共同生活可言,情愛基礎徹底喪失。法官認為,客觀上任何人處於相同境況均難以繼續維持婚姻,顯見婚姻已有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可能,加上離婚事由不可歸責於丈夫,因此認定丈夫請求離婚有理由,依法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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