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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日本允许“每月加班100小时”,韩国死磕52小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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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日本政府将大幅放宽对企业加班的管制,最高“每月100小时”。此举将放开“每月不超过45小时”的行政指导,以提升尖端领域研究开发(R&D)与生产效率。目的是允许劳资协议情况下尽情工作,提升国家竞争力。

而韩国仍被一刀切的每周52小时工作制所束缚。虽有人提议在湖南半导体集群等“超级特区”,仅针对高收入专业岗位适用工时例外,但在超大工会的反对与部门分歧的情况下,相关工作一直在原地踏步。

这不是要所有劳动者都不分日夜地工作,只是给予选择权,让人们依照企业情况与个人需要自主决定工作时长与方式。现行制度规定,超过每周40小时需支付正常工资1.5倍的加班费;但超过52小时,企业主就要受到刑事处罚。AI时代业务量减少,哪家企业会愿意支付高额加班费让员工上毫无意义的夜班。这只会剥夺需要高度集中的R&D人才,以及希望多劳多得的劳动者的选择权。

海外发达国家没有立法限制总工作时长,而是设定支付加班费(1.5倍工资)、收入标准、个人同意等条件进行弹性管理。美国将“1.5倍工资”视为强力约束,没有设置工作时长上限。EU与英国,只需经劳动者本人同意,直接不设上限。新加坡将专业岗、管理岗排除在管制之外,普通文职月薪超过2600新加坡元(约合280万韩元)也不适用上限制。

担忧中小微企业、弱势阶层劳动者存在强迫加班的情况合情合理。但如果设计好“工作间隙休息制”等保障健康的措施,保障下班后有一定的休息时间,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剥夺所有企业与劳动者的选择权就是本末倒置的过度监管。

希望政府从超级特区、尖端R&D现场开始,引入专业岗的工时例外措施。R&D竞争正以24小时为单位无国界地展开,劳资协商一致也不能上夜班的国家,要如何在全球竞争战场中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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