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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写了一本书,被烧了7次,抄了14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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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年(1602年)三月十六日,北京皇城监狱。

一个七十三岁的老头子,刚刚剃完头。侍者放下剃刀,转身离开。就在这个当口,老头子猛地抓起那把剃刀,对准自己的喉咙,狠狠割了下去。

血喷出来的时候,他竟然还没死。

据袁中道在《李温陵传》中的记载,这个老头“持刀自割其喉,气不绝者两日”。两天。整整两天,他躺在血泊里,喉咙上一个大口子,气息如游丝,却就是咽不下最后一口气。

侍者吓得魂飞魄散,跑回来问他:“痛否?”

这个喉咙已经被割开的老头,用尽最后的力气,用手指蘸着血,在地上写了八个字---- “七十老翁,何所求哉!”

然后,他又撑了一天,才终于死去。

这个老头子叫李贽,号卓吾,福建泉州人。他死的时候,万历皇帝亲自下过圣旨,说此人“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他的书“尽搜烧毁,不许存留”。

然而,他的书被烧了又刻,刻了又烧,烧了再刻----前前后后被烧了七次,被抄了十四遍!

四百年后,他的书还在。那些烧他书的人,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01 这个书名的意思是:早晚得被烧

李贽写《焚书》的时候,六十四岁。

他不是不知道这本书会惹祸。恰恰相反,他太知道了。他在《焚书・自序》里写得明明白白:“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言当焚而弃之,不可留也。”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我这本书里说的话,句句都戳在那些读书人的痛处上,戳得太准了,他们非杀我不可。所以我把书取名“焚书”----早晚得被烧掉的东西,不如我自己先认了。

这是一种怎样的狂妄,又是一种怎样的清醒。

他给自己的另一部巨著取名《藏书》,意思也差不多----“上下数千年是非,未易肉眼视也,故欲藏之”。这部书“颠倒千万世之是非”,只能“藏之后世”。

一个写书的人,给书起名叫“该烧掉”和“只能藏着”,这本身就是对那个时代最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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