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是滨海湾金沙赌场贵宾级赌客的女商人,经客户经理介绍转战澳门赌场“改善赌运”,并签署申请高达1500万港元(约242万新元)的信贷,结果持续光顾十多年后疑因没还清赌债遭澳门赌场越洋追讨1935万港元(约313万新元)赌债。
根据高庭昨天(4日)发布的判词,女商人是Hu Yangning,判词并未揭露她的国籍或从事什么生意,但她在本地中央商业区珊顿道拥有一套高档私宅。
为求改运 女商人从滨海湾金沙转战澳门赌场
判词显示,女商人在2011年之前经常光顾滨海湾金沙赌场,是该赌场的贵宾级赌客(VIP)。2011年,她在金沙的客户经理介绍她到澳门威尼斯人赌场(Venetian Macau Casino)赌博,以“改善赌运”(improve her luck)。
到了澳门的赌场后,女商人当即在澳门威尼斯人赌场签署信贷申请表,向赌场申请高达1500万港元(约242万新元)的信贷额度。
到了2023年11月,她又签署了多份文件,包括一份申请最高1500万港元(约242万新元)信贷额度的信贷协议、一张本票(Promissory Note)以及授权书。
她从2011年开始光顾澳门威尼斯人赌场一直到2024年为止。
被越洋追讨313万元赌债
女商人停止光顾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后,双方开始发生有关赌场信贷纠纷。
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先向她发出律师信追讨赌债,之后在2024年11月到香港法院起诉女商人向她追讨赌债,女商人没有出庭抗辩,赌场最终在2025年3月份取得缺席裁决,香港法院判女商人须支付1935万港元(约313万新元)的赌债外加每年18%的利息和1万1045港元(约1780新元)的诉讼费。
赌场取得香港法院的裁决后,在去年5月份根据新加坡《外国判决互惠执行法令》(Reciprocal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Act,简称REFJA),向新加坡法院申请注册香港判决以便在这里执行。
新加坡法院最初在去年5月份批准注册,赌场两个月后更取得庭令要查封变卖女商人的豪宅来抵消她的债务。根据房地产交易网上的信息,这套房产目前的估值约387万元。
新加坡法院不是外国赌场的“赌债收账员”
女商人最终在去年9月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香港裁决在本地的注册,助理主簿起初驳回她的申请,她随后以包括违反“公共政策”在内为由上诉到高庭,她上诉时也申诉没有收到诉讼文件、赌场欺诈、香港法院没有管辖权等。
高庭法官Philip Jeyaretnam最终批准她的上诉,撤销香港法院裁决在本地注册执行。
高庭指出,新加坡的公共政策明确反对通过本地法院追讨赌债,尤其是信贷赌博产生的债务。这项政策体现在《民事法令》第5(2)条,并已有悠久历史。女商人签署的协议是让赌场通过给予她赌场筹码的方式向她提供信贷,也就是说女商人欠的是赌债,而不是一般的信贷。 我国虽允许部分受严格监管的赌博活动,但不代表我国法院可成为外国赌场的“赌债收账员”。
在相关《民事法令》下,赌场如果直接在我国起诉女商人向她追讨赌债,赌场根本无法立案追讨,因为我国法院不支持追讨赌债。法官因此明确指出赌场即使先在香港取得裁决再来新加坡申请执行,如此“绕弯”也不能绕过公共政策,因此不能批准注册执行香港法院裁决。
值得一提的是,高庭推翻的是赌场试图利用新加坡法院执行追讨赌债,并不是撤销香港法院的判决,也不是宣告女商人不必还债。新加坡不执行有关赌债,赌场仍可尝试在其他地方执行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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