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1名張姓女子昨(5)日晚間7時55分許在八德區介壽2段公車站候車準備搭乘公車時,公車司機疑似因現場視線遭到阻擋,未能即時察覺張女的招手動作,車輛直接駛過站位點。張女情急之下,竟直接跨步上前衝入車道以肉身攔阻公車;公車司機見狀緊急煞停,並向張女表明依相關安全營運規定,公車必須抵達指定站牌處才能開啟車門載客。雙方事後雖均未提出告訴,但張女在車道上任意攔車的危險行徑,已遭警方依法製單舉發開罰。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八德警分局四維派出所副所長張瑋庭今日說明,經員警到場查處,公車司機疑似因視線阻擋,未能發現張女招手搭乘,張女見公車過站不停,即上前攔阻車輛,司機表明須依規定到達站牌才能停車載客,目前雙方均未提告。警方指出,有關張女於道路上任意攔阻公車之行為,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開罰。警方呼籲民眾發生類似情形,應尋求正常申訴管道申訴,切勿於車道上阻礙車輛行進,避免阻礙交通,甚至發生人身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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