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生關係時被諷「不行」 貴陽男掐死妻 支解、水煮後拋屍
中國新聞組/北京6日電 2026-09-06 07:3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張姓男子(圖)涉嫌於2019年殺害黃姓妻子後分屍、拋屍,再利用妻子手機冒充她,向家人謊稱因婚外情離家出走。(取材自大風新聞)一名張姓男子涉嫌於2019年殺害黃姓妻子後分屍、拋屍,再利用妻子手機冒充她,向家人謊稱因婚外情離家出走。警方事隔6年透過DNA比對確認死者身分,並於2025年傳喚男子後取得其供述。貴陽市法院9月4日一審判處張男無期徒刑,黃女家屬認為判決過輕,表示將向檢方申請抗訴。
都市快報報導,1979年出生的黃先生是貴州習水縣人,其妹妹黃女生於1981年。黃女曾有一段婚姻,約2010年離婚後,經人介紹認識1975年出生的張男,兩人於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女兒,並共同經營小餐館。
黃先生說,2019年1月20日起,家人突然無法正常聯繫妹妹。當天他致電妹妹無人接聽,直到晚上11時許,對方才回覆「累了要休息」。翌日凌晨1時許,黃女又在朋友圈發布訊息稱要離家出走。黃先生以為夫妻發生爭執,遂詢問張男,張男稱黃女沒有再回店裡。
受害人黃女。(取材自大風新聞)此後,黃先生再聯絡妹妹,只能每隔幾天收到一則文字訊息,約10天後便完全失聯。黃先生表示,家人多次尋找未果,張男則稱黃女因婚外情離家出走,對其失蹤也沒有表現出太多關注。黃女父母曾到派出所報警,但未能找到女兒。警方調查發現,黃女平時習慣以語音聊天,但從2019年1月21日至2月25日間,相關聊天紀錄均為文字訊息。
黃先生說,妹妹失聯後,張男把小餐館轉讓並外出做生意。家屬持續尋人並尋求警方立案。2025年3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黃女被非法拘禁」立案偵查,採集其父母血樣。3月30日,警方經DNA數據比對發現,2019年3月18日在貴陽一處山區發現的無名女性頭顱,與黃女父母存在親緣關係。
司法鑑定資料顯示,該頭顱是在死亡後被銳器分離,死因不排除頸部受外力作用造成機械性窒息。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黃女2019年1月21日後再無人與其取得聯絡,最後與她在一起的是張男,且兩人經營的飯館距離頭顱發現地較近,黃女微信帳戶內的錢也全部轉給張男。
2025年9月2日,警方傳喚張男後,他承認殺害黃女並分屍、拋屍。張男供稱,夫妻婚後生活不和諧,2019年1月19日晚,黃女與他發生關係時,曾言語刺激他,稱他「不行」,並說此前懷孕打胎的孩子不是他的,他一怒之下將黃女掐死。張男稱,黃女死後,他丟棄其衣物,翌日分屍,再以水煮、分裝等方式拋屍,並利用黃女手機冒充她向家人發送訊息。
法院認定,張男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分屍、拋屍是為掩蓋殺人犯罪事實,屬於事後毀滅罪證。法院認為案件屬家庭矛盾引發,張男案發後有坦白、認罪悔罪情節,依法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酌情支持家屬民事賠償10萬元。黃先生表示,張男手段殘忍,且6年間始終未自首,直到DNA比對後才落網,家屬計畫向檢方申請抗訴,希望改判死刑。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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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起案件中,張男是如何殺害並處理妻子遺體的?
張男供稱,因夫妻發生性行為時被妻子嘲諷「不行」而起殺意,先將黃女掐死,隔天再分屍,並以水煮、分裝等方式拋屍,企圖掩蓋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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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警方為何能在6年後確認死者身分並查到張男?
2025年警方重新立案後,採集黃女父母血樣進行DNA比對,發現2019年發現的無名頭顱與其有親緣關係;再結合最後接觸者、通訊紀錄與財務流向,鎖定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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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法院如何判決此案,家屬又為何認為刑度過輕?
貴陽市法院認定張男犯故意殺人罪,考量其坦白、認罪悔罪而判無期徒刑,並賠償10萬元;家屬則認為其手段殘忍且多年未自首,計畫向檢方申請抗訴改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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