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鐵道局人事專員坦承擅自變動差勤紀錄換補休,獲北檢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 。(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交通部鐵道局簡姓專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擅自以主管權限登入公務差勤系統中,更改個人加班紀錄,浮報加班時數換補休,雖未直接獲得加班費,但以時薪計算不法利益約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簡女涉犯詐欺得利、變造準公文書等罪嫌,考量她坦承犯行等理由,給予緩起訴機會,代價是繳庫3萬元。
緩起訴處分指出,簡女經國家考試及格任用,最近8年在鐵道局擔任人事專員,負責退休撫卹、聘僱人員勞退、差勤管理等業務,明知員工加班要由主管視業務需要指派、事前簽核,且進入鐵道局WebITR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加班後,還要主管批准才能完成差假異動程序。
但是簡女卻從2023年底到2025年4月間,多次擅自以管理者身分登錄系統,以處理資料、趕辦公文等不實事由填寫加班單,累計浮報加班時數33個小時,然後再申請加班補休,以簡女職籍異動的時薪計算,不法利益共計1萬215元;另外,簡女還涉嫌將原本調整加班補修與個人請假記錄,造成鐵道局無法正確管理員工差勤紀錄。
案經廉政署查獲送辦,簡女在偵查中坦承不諱,檢察官考量她並無前科,後犯自白,態度良好,所生危害非鉅,詐得的加班補休不法利益,已經和其他真正有加班的時數充抵,同意給予緩起訴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需在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內繳庫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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