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工人阿輝(化名)去年5月間自製一個具有殺傷力、破壞性的爆裂物,他聲稱是用手機觀看YouTube影片自學,但隨後改口翻供,還將前女友拖下水。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犯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7年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

▲阿輝聲稱是透過手機觀看YouTube影片學習自製爆裂物。(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在2025年5月底用鋼珠、鐵釘、火藥等物品,製造一個具有殺傷力、破壞性的爆裂物,同年6月初他帶著該爆裂物外出,途中看見巡邏警車,擔心被查獲,於是急忙把爆裂物藏進民宅花盆的間隙;後來民眾整理花盆時發現爆裂物,嚇得趕緊報案,這才揭發此事。
不過,阿輝到案後,先是在警詢時供稱,因為要幫忙處理債務問題,才會自製爆裂物防身,他以前會用手機觀看YouTube相關影片學習製作,但影片來源已經找不到了;隨後他改口稱,爆裂物是某個女生放在他車上的;最後他又改稱爆裂物是前女友給的,先前警詢、偵查中說的都是假的,都是為了袒護前女友。
前女友則堅稱自己與爆裂物無關,而且她和阿輝吵架分手時,一度還遭阿輝拿瓦斯槍威脅。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在阿輝自己的說詞中,光是誰提供爆裂物、提供地點、提供方式等情節,全都存在明顯矛盾,他的辯解實屬可疑,難以採信。
法官表示,阿輝漠視法規非法製造、持有爆裂物,對社會治安及公眾人身安全造成明顯的潛在危險,犯後不僅翻異前詞否認犯行,還連累無辜的人,可見犯後態度不佳,最終依犯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10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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