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家鄉新聞涉當中國代理人?律師提醒這條紅線
記者張宏╱洛杉磯即時報導 2026-09-11 20:16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近年美中關係持續緊張,南加部分僑領被FBI調查,讓僑界風聲鶴唳。華美維權同盟(CALDA)主席、律師朱可亮被邀請去做講座。(美華聯提供)避免成為外國代理人,要守好自主自發的紅線;外國代理人不等同於間諜,政府只是要透明化。近年美中關係持續緊張,南加部分僑領被聯邦調查局(FBI)調查,讓僑界風聲鶴唳。華美維權同盟(CALDA)主席、律師朱可亮表示,現在很多僑領都向他諮詢「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的法律風險,還專門請他去做講座。
朱可亮表示,FARA理論上影響的個人及組織範圍相當廣,過去中美關係相對良好,美國政府並未大規模、系統性以這項法律針對華人社群或民間組織。但近年來美國執法部門對相關法律運用更加積極,也使華人社團面臨更高合規壓力。
他認為,這種變化與美國近年對中國相關活動整體執法環境有關,以已經取消的「中國行動計畫(China Initiative)」為例,過去一些華裔學者與中國高校合作或參與學術活動,不被視為異常。但在中國行動計畫期間,原本並未受重視的資訊披露問題,在司法部及FBI調查後,甚至演變成刑事案件。FARA相關事件與其有類似之處,在不同執法環境下,法律適用方式可能發生變化。
自主自願是重要合規原則
朱可亮表示,涉及政治宣傳或在美國境內為中國政策文化進行活動,最基本合規原則之一,是出於個人或組織的自願決定。FARA涉及核心概念之一是「代理人」與「委託人」關係,如在美國境內的個人或組織接受外國政府、組織或其他外國人士指示、要求或任務,並依對方要求從事與政治活動等相關的工作,就可能涉及FARA所規範的代理關係。
他說,關鍵不在是否替中國說話,而是在是否接受外國指令和任務。如中國領導人訪美,在美華人自發前往歡迎,只要是個人或組織自行決定參與,就和接受中國政府指示之間存在明確區別。但如果活動是由中國政府或領館直接要求安排,甚至涉及資金支持,法律風險評估就可能不同。他建議華人社團應建立獨立的董事會及管理機制,由組織自身開會討論、做出活動決策,而不是由外國政府或相關機構直接下任務。
轉發中國新聞 「誰要求你做」可能比「轉發什麼」更重要
對社交媒體轉發中國相關新聞、文章,是否可能觸及FARA。朱可亮表示,實際判斷並不簡單。如華人收到中國朋友發來的家鄉旅遊宣傳片,出於個人認同自行轉發,與對方要求其必須轉發、完成特定任務,法律性質不同。如近期王愛琳案件中,她按照中國官員要求轉發特定新聞、按照要求修改內容,及事後向對方匯報新聞瀏覽數據等。相較一句「謝謝領導」單一表述,更值得關注的是雙方前後是否存在持續指示、執行及匯報關係。
代理人不等同間諜
不少華人社團及僑領最關心的,是參加中國政府或駐美使領館舉辦的活動,是否會因此被視為外國代理人。朱可亮表示,華人社團應對來自中國官方資金保持高度謹慎,不要接受中國官方任何資助。如確實存在外國政府委託、資金或指示關係,又需要在美國從事相關活動,可考慮依法進行FARA登記。FARA登記不等同於「間諜」或犯罪身分,其核心是要求相關人士或組織對自身與外國方面的關係進行披露。
美國華盛頓特區有大量從事遊說及公共事務的人士及機構依法進行相關登記,因此,「外國代理人」並不是一個等同犯罪的稱號,重點在透明及合規。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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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FARA到底看重的是不是「替中國說話」這件事?
不是。朱可亮強調,FARA的核心不是內容立場,而是是否存在外國政府或組織的指示、任務、資金支持與代理關係;即使只是轉發新聞,若是按要求執行也可能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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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轉發家鄉新聞或旅遊宣傳,什麼情況下容易踩線?
若是出於個人認同自行轉發,通常較不容易觸法;但若對方要求必須轉發、修改內容,甚至回報瀏覽數據,顯示持續指示與執行關係,法律風險就會明顯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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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為什麼律師說外國代理人不等於間諜,重點在哪裡?
因為FARA登記的目的在透明化,不是直接認定犯罪或間諜身分。若確有外國委託或資金關係,依法登記即可;美國很多遊說與公共事務人士本就會依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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