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清萊白廟。(圖/資料照)
記者王佩翊/編譯
泰國政府今(15)日起正式實施全新簽證與入境規定,全面終結原先實施的「93國與地區60天免簽」政策。新制下,包含台灣在內的60個國家與地區免簽停留天數將直接縮短至30天;此外,落地簽適用國家名單也遭大幅打回原形,僅剩3個國家可申請。
60天免簽正式走入歷史!台灣護照仍享免簽 但天數砍半至30天
根據泰國外交部與皇家公報公布的最新法案,自2026年9月15日起,入境泰國的旅客不再享有長達60天的免簽待遇。新制將分為30天免簽、15天免簽以及落地簽。
其中30天免簽(共60個國家與地區)為台灣、日本、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菲律賓、印尼、汶萊、馬爾地夫、不丹、喬治亞、吉爾吉斯、澳洲、紐西蘭、斐濟、加拿大、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瑞士、奧地利、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冰島、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列支敦斯登、馬爾他、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羅馬尼亞、希臘、烏克蘭、土耳其、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科威特、巴林、阿曼、南非。
15天免簽則包含模里西斯與塞席爾2國,民眾持護照可免簽入境停留15天。而落地簽僅亞塞拜然、白俄羅斯與塞爾維亞3國護照可申請,停留上限為15天,費用為2000泰銖(約新台幣1914元)。
泰國官方強調,簽證劃分原則「看入境當天的日期」,而非機票或飯店預訂日期。即使是在新制實施前訂妥行程,只要於9月15日當天或之後抵達泰國,一律適用新規定。
9/15前入境者不受影響!30天免簽可花1900泰銖延期一次
泰國當局說明,若旅客是在9月15日之前入境泰國,護照上已蓋有舊制的60天停留印章,其合法停留權益將不會受到新法影響,仍可停留至印章載明的日期為止。
如果以30天免簽入境的旅客,在泰期間希望延長停留,可在許可期限屆滿前,前往泰國各地的移民局服務窗口申請延長停留最多30天,申請費用為1900泰銖(約新台幣1818元),最終是否批准仍由移民官決定。
泰國外交部指出,此次大幅縮減免簽天數與落地簽名單,是基於國家安全、旅遊經濟利益以及打擊濫用免簽長期滯留、非法打工等綜合考量,呼籲頻繁進出泰國或有長期居留需求的旅客,應申請適當的長期、工作或留學簽證,切勿以免簽進行違規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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