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该提案,未经父母同意,15岁以下的欧洲儿童将无法在社交网络和视频共享平台上创建自己的账户。该法律还要求科技公司从设计阶段就将儿童安全功能融入到产品中,而不是在服务推出后才解决风险。该法律的目的是将产品安全的责任转移给科技企业,同时肯定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的重要作用。
除了社交网络和视频共享平台外,该法律还适用于网络游戏和虚拟助手等被认为对未成年人存在潜在风险的服务。
根据草案,3岁以下儿童将被全面禁止使用社交网络和其他高风险服务。 3 至 13 岁的儿童可以在成人监督下使用适合其年龄的服务。对于 13 至 15 岁的儿童,社交网络和视频共享平台仅提供有限的功能,并且需要家长控制。 15 至 18 岁的青少年仍受“安全设计”规则的保护,但无需父母同意即可使用该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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