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經40餘年改革開放,中國並不需要另一個「入世」式的外部倒逼。這些外部規則終究只能改變一時的價格或准入門檻,不能替代一個國家自主改革、重塑發展模式的意志。 2025年,世界經濟並不景氣,中國卻創下約1.2萬億美元的年度貿易順差。今年,中國出口的強勁勢頭仍未減弱:8月出口同比增長25%,單月貿易順差達到1191億美元。更值得注意的是,支撐中國經濟增長的恰恰是出口,而國內消費和投資仍然疲弱。 這一反差正在引起世界越來越強烈的警覺。8月底,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在二十國集團(G20)財長會議前夕公開表示,世界無法長期承受一個擁有1.2萬億美元貿易順差的中國,並呼籲各國重新審視與中國的貿易關係。隨後在G20財長會議上,除中國外,其餘成員均支持處理「不可持續」的廉價出口和全球失衡問題。十五年前,圍繞人民幣匯率和全球失衡的G20爭論,曾令中國陷入相當孤立的境地;十五年後,類似壓力似乎正在以更加尖銳的方式重演。 但這一次,問題已經不再只是人民幣匯率。關稅壁壘正在把中國商品擋在美國市場之外,而出口轉向歐洲、拉美及其他市場,又使這些經濟體承受越來越大的壓力。與此同時,全球供應鏈正在重構,「脫鉤」與「去風險」雖然遠非一蹴而就,卻已經從政治口號逐漸變成企業的現實選擇。近期,新的「廣場協議」說法也開始浮出水面。它究竟是一場針對中國的新一輪圍堵,還是中國借外部壓力完成經濟再平衡的一次契機?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理解我們今天面對的,究竟是什麼樣的「中國衝擊」。 中國衝擊2.0:當「內卷」走向世界 所謂「中國衝擊1.0」,主要是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憑藉低廉勞動力、完整製造體系和全球化供應鏈,大規模向世界市場提供低成本工業品,由此衝擊歐美部分製造業和就業。今天的「中國衝擊2.0」,則有著根本不同的含義。 經過40多年高速工業化,中國已經形成世界上最完整的製造業體系之一,並在新能源汽車、光伏、電池、電子產品及越來越多的高技術產業取得強大競爭力。但與此同時,房地產調整、消費疲弱和投資回報下降,使國內市場難以充分吸收不斷擴張的生產能力,企業因而更加依賴外部市場。於是,中國經濟長期存在的內卷式競爭,開始向國際市場外溢。 這一機制並不新鮮。長期以來,中國企業產品高度同質化,為爭奪訂單競相壓價;由於缺乏真正獨立的行業組織和商會,企業難以形成有效協調,結果往往是「自己人」之間首先展開價格戰。 如今,這種機制被放大到了國家層面,尤其當國內市場無法充分吸收不斷擴張的生產能力時,過剩的產能壓力便不得不更多地釋放到海外市場,規模空前的貿易順差由此而來。 這正是「中國衝擊2.0」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它不是單純把商品賣向世界,而是把國內的產能壓力和內卷競爭外部化。 廣場協定不是單純日美協定 今天談「新廣場協議」,首先須要糾正一個誤解:1985年的廣場協議,不只是美國逼迫日元升值的日美協議,更不是一次單純的匯率調整。美、日、西德、英、法五國當時不僅協調匯率,也承諾通過財政、貨幣和擴大內需等政策,共同糾正全球失衡。協定之後,日元和西德馬克對美元均大幅升值,但德國並未步日本後塵。這說明,決定一個國家最終命運的,並不是匯率變化本身,而是國內經濟政策如何回應外部壓力。 因此,如果把今天所謂的「新廣場協議」簡單理解為迫使人民幣升值,使中國陷入日本式長期衰退,既是對歷史的誤讀,也低估了當前問題的複雜性。事實上,連貝森特也承認,單純推動人民幣升值不足以解決當前的全球失衡;真正的問題在於,中國如何減少對出口的過度依賴,增強國內消費需求。 從這個意義上說,今天正在形成的外部壓力,雖然帶有明顯的貿易保護主義色彩,卻未必只能被理解為對中國的圍堵。如果中國只是被動應付關稅、匯率和貿易壁壘,結果很可能是出口市場不斷轉移,卻無法改變失衡的根源;但如果把這種壓力轉化為自主調整經濟結構的動力,它反而可能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再平衡的一次契機。 真正需要的是經濟再平衡 首先要「還利於民」。如果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長期偏低,住房、教育、醫療和養老等支出又迫使家庭維持較高的預防性儲蓄,擴大內需就很容易成為空話。真正的再平衡,不是號召居民多消費,而是提高可支配收入、完善社會保障、改善收入分配,讓家庭敢於消費、也有能力消費,使居民需求真正成為吸收產能的力量。 其次要「還權於業」。中國企業長期存在的同質化競爭和價格戰,不僅僅是經營能力問題,也與行業組織薄弱有關。成熟的市場經濟並非只有企業和政府兩個主體,具有自治能力的商會和行業組織,可以説明企業協調標準、技術、市場和國際競爭,減少惡性競爭,使企業從互相壓價,轉向憑藉創新和組織能力競爭。 最後要「還專業於政」,即重塑國家角色,強化中央的產業協調能力。經濟再平衡並不意味著國家退出產業政策,而是要從各地政府各自為政、重複佈局導致「規模不經濟」的舊體制,轉向由中央統一制定和實施產業政策的「通產省化」新體制。唯有如此,才能把分散於各省的產業佈局,整合起來,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規模經濟,推動中國產業自主振興。 只有當這三者同時發生,中國才可能真正實現從出口和投資驅動,走向以內需主導、創新驅動的自主發展。 歷經40餘年改革開放,中國並不需要另一個「入世」式的外部倒逼——無論是「新廣場協議」,還是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被動接受外部倒逼往往伴隨實質性損害,例如面臨更為嚴苛的產業政策限制;但與此同時,較高的環保和勞工標準,尤其是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的規定,與中國長期利益相吻合,並涉及更深層次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訴求。中國政府積極申請加入CPTPP,也表明其對此並非毫無準備。然而,這些外部規則終究只能改變一時的價格或准入門檻,不能替代一個國家自主改革、重塑發展模式的意志。 主動推進政治經濟改革,在民主化和法治化基礎上打造民主發展型國家,擴大內需才不會成為無源之水,「中國衝擊2.0」也才可能真正終結於中國自身的發展轉型,而不是終結於世界對中國的圍堵。 *作者是旅英學者、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政治學博士。本文原刊新加坡《聯合早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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