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立達開計程車衝創北院檢大門,被起訴求重判並宣告沒收車輛。(資料照/讀者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計程車駕駛邵立達因接連車禍案件挨告判刑,3日清晨開著車身漆有「司法已死、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與台北地院共用大門,邵男被逮後坦承犯行,因拒絕交保被收押。北檢在案發14天後迅速結案,依恐嚇公安及毀損公務等罪嫌將邵男起訴,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要求宣告沒收犯罪所用車輛。
邵立達因2017年間,在台北榮總住外指控醫師「草菅人命」、「插管插到死」,並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一個醫生如果少了人性,比畜生都不如」,被依妨害名譽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2018年因駕駛計程車發生擦撞,邵男一度被判無罪,但經上訴高院改判有罪確定,邵男控告警察等人偽證,檢察官處分不起訴;2023再次因車禍吃官司,被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邵立達歷經多次官司敗訴,對司法機關不滿,9月2日下午開著計程車到司法院及總統府周遭繞行、勘查,一度想衝撞高等法院,但擔心高院前方的階梯可能對損壞車身,因此在隔天清晨變更目標,從車道衝撞北檢、北院共用大門,導致門框凹陷及玻璃門片破裂。
檢察官起訴指出,邵立達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後,復進一步以駕車衝撞上址機關激烈手段藉以宣洩情緒,犯行已非個人單純權利救濟及訴求表達,而是由訴訟爭議進一步升高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之暴力攻擊,不僅藐視司法權威,更對現場人員及不特定公眾之生命、身體安全造成重大而立即之危險,為維護司法尊嚴,並避免衍生後續模仿效應,建議法院從重量刑之必要,以昭炯戒。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