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射箭/張正韋不敵南韓完美表現摘銀 隊史首面複合弓個人獎牌 14:19
台中榮總代刀風暴 幫病患開刀的醫材廠商僅高中畢業 14:16
打死權利車行同事!凶嫌載屍高雄往返台東332公里才自首 凶器疑拋大海 14:14
聽新聞 0:00 /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抓到了!他3年間介紹生意賺逾千萬佣金 少做一事補稅66萬挨罰
2026-10-01 13:5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國稅局
個人若持續、經常從事居間、仲介或媒合交易並收取佣金,可能被認定具有營業性質。示意圖。圖/AI生成,非新聞當事人、非新聞現場。 幫忙介紹生意、媒合交易賺取佣金,如果只是個人身分收錢,也可能被認定是在做生意。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若持續性、經常性從事居間、仲介或媒合交易,並收取佣金、仲介費等報酬,屬於銷售勞務,具有營業性質,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不過,到底一年介紹幾次才算經常性?國稅局官員表示,目前並沒有訂出一年幾筆或每月幾筆的明確門檻,仍須依個案交易情形認定,判斷重點在於是否具有持續、經常從事交易的性質,並非單看佣金金額高低。
如果一年只有一筆居間媒合交易,單筆取得佣金高達1,000萬元能算嗎?官員解釋,因為只有單一筆交易,並不屬於經常性從事媒合交易;反過來說,若長期、反覆介紹生意並從中取得報酬,即使不是以公司或商號名義經營,也可能被認定具有營業性質。
中區國稅局近期就查獲一名男子,2023年至2025年間,經常居間介紹兩家公司向另一家公司採購貨物,三年間交易多達500多筆,再由銷貨公司按照銷售額一定比例支付佣金,累計取得佣金1,000萬餘元,但男子並未辦理稅籍登記。
國稅局認定,男子經常性提供居間、仲介勞務並收取報酬,已具有營業性質,且查獲漏報銷售額平均每月超過20萬元,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因此適用5%營業稅率,最終補徵營業稅66萬餘元,並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0.5倍至1倍罰鍰。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原則上應課徵營業稅,而提供勞務給他人並取得代價,也屬於銷售勞務。因此,個人若持續替他人牽線、媒合交易並收取佣金,就要留意是否已具有營業性質。
國稅局提醒,個人如經常從事仲介或媒合交易取得佣金,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若過去漏未辦理,應儘速在遭檢舉或國稅局展開調查前補辦稅籍登記,並加計利息補報繳應納營業稅,符合規定者可依法免罰。
房地產推薦新聞- 營造「好像買得起」的假象!建商不降房價讓居住空間大縮水
- 去年875萬先賣房「躲過百萬跌價」!今年858萬撿便宜 他曝換屋一來一回差200萬
- 借房貸、信貸炒股要被看到了?金管會盯「四貸同堂」…網炸鍋:管太多
- 第2戶房貸半年從5成放寬到7成!得勝老闆點「選舉時間」:很難不聯想
- 房市露曙光 換屋族動起來!四大房仲業者9月交易量年增逾一成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3年媒合500多筆賺千萬佣金 國稅局追補營業稅66萬
房客把租屋處拿來做生意 房東每月1.5萬元免稅優惠恐飛了
外籍人士在台報稅 三重點
富爸爸送房直接登記兒子名下 「沒過戶」仍逃不掉這筆稅
抓到了!他3年間介紹生意賺逾千萬佣金 少做一事補稅66萬挨罰
幫忙介紹生意、媒合交易賺取佣金,如果只是個人身分收錢,也可能被認定是在做生意。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若持續性、經常性從事居間、仲介或媒合交易,並收取佣金、仲介費等報酬,屬於銷售勞務,具有營業性質,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2026-10-01 13:56
房客把租屋處拿來做生意 房東每月1.5萬元免稅優惠恐飛了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就一定能享有公益出租人每月1.5萬元租金收入免稅嗎?中區國稅局提醒,關鍵還要看房客是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如果房客將承租房屋拿來營業,導致不符租補資格,房東原本申報的租金收入免稅額也可能被剔除,面臨補稅。
2026-10-01 11:24
無薪假補貼 留意30日門檻
勞動部針對九行業推出「僱用安定措施」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薪資差額補貼,實施至10月31日,勞動部昨(30)日提醒,若企業為首次通報,需在截止前達到實施減班休息30日以上,才符合申領條件,並不是在10月31日前實施減班休息,就符合申請要件。
2026-10-01 01:20
柴油車減稅延長 拚無縫接軌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每輛最高可減徵貨物稅40萬元,今年底將屆期,財政部已預告修法延長四年至2030年底。環境部昨(30)日舉行公聽會,業者關注修法趕不上落日期限,致減稅出現空窗期,財政部強調,修法會回溯適用,不影響權益。
2026-10-01 01:20
土地新增持分 優稅須另申請
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新增取得土地持分,必須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經審核符合規定後,新增部分才能適用自住優惠。
2026-10-01 01:19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