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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立院凍結薪水 卓榮泰:於法無據、此例絕不可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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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日電)立法院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卓榮泰今天說,政務人員待遇是法定經費,不能刪除、凍結,若想藉此拘束行政機關行為,「絕對是於法無據」;這將讓中央、地方政府與府會之間,造成相當大的困擾,此例絕不可開。

立法院8月14日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民進黨立委范雲質詢時指出,從8月立法院通過115年度總預算至今,卓榮泰是否有休假在家、上個月薪水是否入帳;卓榮泰說,沒有、連假日都很少,「我還沒有領(薪水)」。

范雲說,立法院是否能因為政治立場不同,決定依法任職的行政首長不能領薪水,依預算法第52條,立法院通過預算的附加條件如果違法,該條件失效;憲法第54條、行政院組織法第10條也都規定,行政院長是法律保障的法定職位,薪水屬預算法的法定預算。

范雲指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因朝小野大,2005年立法院曾刪除大法官的司法專業加給預算,因此大法官釋字601號解釋判定違憲。卓榮泰的薪水不是個人問題,這代表立法院是否能用預算決議,停止依法任職的政務人員薪資問題,對未來國會有示範作用。

卓榮泰答詢時說,依憲法第54條、行政院組織法第10條等,政務人員待遇都是法定經費,不能刪除、凍結,如果行政院長可以、那部長也可以;如果中央可以、未來地方也可以。透過凍結年度預算中的法定經費,想影響、改變,甚至拘束行政機關的各種行為,「絕對是於法無據」。

卓榮泰表示,這案子的附帶條件是要行政院把不副署的法律案生效,這又違背憲法規定總統10日公布法律的期限,已經不可能了。「韓(國瑜)院長高高坐在上面,我站在這裡,他是一位有薪水的院長,我是沒領薪水的院長」。

卓榮泰說,基於維護所有公務人員尊嚴,他不會放棄法定權利,他要向支持凍結政務人員薪水的立委說,這樣的方式會讓中央、地方政府的府會之間,造成相當大的困擾,「此例絕不可開」,依法領薪水、接受人民俸祿,做公務工作,是責任跟權利的平衡。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指出,這涉及國家制度,依預算法規定薪資屬法定支出,如果卓榮泰都沒領薪水,回家後夫妻會不會吵架;卓榮泰說,是沒那麼嚴重,「只是多做一些家事而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張秋元表示,國家法定機關的法定職務,它的待遇是法定經費,依法可以領取,所有公務員都是這樣,「依法院長的薪資是可以領取的」。

另外,中國時報報導「政院:追加預算不過 社福津貼都不發」。卓榮泰表示,媒體有些標題說如果追加預算沒過、行政院就不發,「其實這樣的標題是錯誤的」,追加預算如果沒過,行政院非不為也、是不能也,因為沒有預算去執行。

卓榮泰說,這是115年度總預算的追加預算,一定要在115年開始執行,才有時效性;期待立法院能加速審議追加預算案,11月底如果能通過,行政部門才有時間進行後續作業。(編輯:蘇志宗)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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