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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議員參選人涉行賄 張騏晟交保、父兄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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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第3選區無黨籍議員參選人張騏晟,勤跑基層為民發聲,不過在12日晚間,突然宣布掃街行程延期。原來他被指控,與曾擔任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以及任職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胞兄張鈞華,涉嫌以母親節餐會490元的西點禮盒,以及幫助非漁民身分的民眾取得補助資格,進行賄選。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指出,「發放高價西點禮盒,及利用父兄在漁會的資源,以協助不具資格者偽造文件,取得漁民身分及相關補助作為對價。」檢方訊後聲押禁見,13日晚間橋頭地院裁定,張騏晟的爸爸與胞兄,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與《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有湮滅證據、勾串之虞,因此羈押禁見2個月;另考量整體案情,張騏晟獲准限時200萬元交保。張騏晟步出地院時對外表示,他會參選到底。張騏晟表示,「我會繼續努力參選下去,對於爸爸跟哥哥被羈押還是尊重司法的調查。」另外,宜蘭縣冬山鄉大進村無黨籍陳姓村長參選人,則被查出涉嫌發蓬萊米等物資賄選,以5萬元交保;新北市雙溪則有邱姓男子,為了讓母親參選里長,恐嚇尋求連任的里長,遭到起訴,但參選人涉賄樣態不一,遭立委質疑政府查賄標準不同。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有沒有賄選就一定要有對價關係嘛,我送這個禮物送這個現金招待旅遊,或者是怎樣的一個不正的一個利益,他是不是可以足以影響或動搖這個投票人的投票意向。」法務部表示,最高檢所公佈的「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提供了一致的查賄標準。但立委還是希望法務部在1週內,訂定量化標準,也要成立專案,以防公家機關行政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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