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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学AI裸照风波〡若14天不对付嫌犯 吴健南:受害者家长或提反霸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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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4日讯)芙蓉中学AI裸照风波持续发酵,代表受害学生家长的律师吴健南披露,家长们要求教育部在14天内采取行动,否则不排除对教育部、警方及嫌犯父母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若教育部、警方及相关单位在律师函发出后的14天内仍拒绝采取行动,不排除向反霸凌仲裁庭(TAB)提出申诉,或入禀民事法庭,对教育部、警方及嫌犯父母采取法律行动。” 他在脸书专页上发文告指出,受害学生家长对校方及森州教育局,至今仍坚持相关处理方式符合教育部标准作业程序,而深感失望,才有上述的表态。 昨日,该中学的受害学生家长前往国会,与教育部副部长黄家和及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会面,同时,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及学校董事部代表也参与其中。 他指出,该律所原本委派一名律师,陪同受害学生家长出席会议,但对方随后以国会空间有限及不适合为由,要求律师离开会议现场。 “家长感谢两名副部长愿意聆听他们的心声,但也对会议中,同时出现校长、森州教育局代表及警方调查官等相关单位代表感到意外。” 他说,更令家长失望的是,校方及森州教育局仍坚持认为,要求未成年学生证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协助嫌犯销毁重要证据,以及延误案件交由警方调查等行为,均符合教育部的标准作业程序。 “相关单位的立场仿佛是所有人的处理方式都正确,唯独受害者才是犯错的一方。” 他透露,在家长指示下,其律所昨日已分别向黄家和及张念群提呈两封律师函(LOD),要求两人加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行动,涉及单位包括教育部及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 其中,他说,其律师事务所要求黄家和解释,为何至今仍保留嫌犯的学生资格,没有采取停学处分,甚至继续允许嫌犯在该校上课,同时要求说明教育部标准作业程序中,究竟哪项条文赋予相关单位这样的权力。 他声称,嫌犯已承认涉及相关严重性犯罪行为,案件涉及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刑事法典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的相关罪行。 此外,他也代表家长邀请两名副部长在上课期间亲自到校巡视,了解校内实际情况,尤其是其他学生的担忧及不满,并亲自评估嫌犯是否适合继续留在学校,与其他受害学生一起上课。 他说,家长也呼吁两名副部长指示律政署加快提控嫌犯,以展现政府优先保障学生安全及最佳利益的决心,避免学生继续受到有关严重性犯罪事件的威胁。 另一方面,吴健南指出,该律所于10月23日已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儿童权利委员会会面,目前该委员会已协助将案件转介至大马人权委员会旗下的儿童专员(Children Commissioner),因为事件涉及超过300名未成年学生的权益及安全。 他说,经过与受害学生家长商讨,家长也将委任该律所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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