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4日讯)槟州基建、交通及数码行政议员再里尔指出,威中工业路至督加央路提升工程延误,主要原因是工程规划初期未能解决土地徵用问题,以及与国能公司协商迁移电力设施的过程耗时。 他说,根据《2026年第2系列总稽查司报告》,上述两项因素是导致工程延误的主要原因,州政府尊重稽查报告的调查结果,并接受报告提出的3项建议。 他今日在槟州议会总结辩论时指出,除了威中工业路至督加央路提升工程,当时交由槟州发展机构执行的项目还包括峇都交湾体育场至敬群华小路口的峇都交湾道路提升工程(包括峇都交湾桥)、吉辇河沿岸道路提升及新桥建设工程。 他强调,委任槟州发展机构执行上述工程,是当时州政府所作出的政策决定,并非单独针对威中工业路至督加央路工程。 他补充,当时州政府不只将道路基建工程交由槟州发展机构执行,部分大型防洪计划,包括价值1亿5000万令吉的高影响力工程,最初也曾考虑交由该机构负责,惟当时掌管防洪事务的行政议员提出反对,最终由水利灌溉局执行。 针对原承包商的责任,再里尔说,槟州发展机构于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先后向原承包商发出6封违约警告信,之后于2024年12月23日终止合约。 “有关承包商也于2025年10月9日被列入黑名单。” 为避免类似问题重演,他说,州政府已改进工程协调程序,包括在招标前的设计阶段,先与各公用事业公司协调,并由相关公用事业机构自行执行设施迁移工程。 至于是否将此工程交由州议会公共帐目委员会跟进,再里尔表示,州政府不反对,并将按照既定程序让公共帐目委员会审查总稽查司报告,州政府及槟州发展机构也会全面配合。 另一方面,再里尔指出,州政府将于明年向电召车司机发放一次性600令吉援助金,明年1月开放申请,而申请资格及条件则预计于今年12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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