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首件國安宣判 區錦新遭重判12年半 妻斥莫須有迫害
記者陳宥菘/即時報導 2026-11-06 19:38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被控違反澳門國安法,6日遭澳門法院重判12年半。圖為他2024年10月接受外媒訪問留影。(美聯社)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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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前議員區錦新被裁定4項國安罪成,判囚12年6個月,成澳門主權移交後首宗國安案件;澳門政府與港澳辦表態支持,區妻則痛斥為政治迫害。
繼香港高院前天依國安法重判前學運領袖黃之鋒後,澳門法院昨天也以違反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判處現年69歲的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12年半。區妻發聲斥責是「莫須有迫害」。澳門政府表態支持法院宣判。陸委會對此表達高度遺憾。
區錦新曾任澳門立法會議員長達20年,於2021年卸任,被視為當地民主派的靈魂人物。他在2025年7月底被捕,被指控7項罪名,包括三項「顛覆國家政權罪」、三項「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以及1項「違反保密罪」。
澳門初級法院於今年9月以「閉門」方式完成審訊,由法庭指定法官審理、「指派律師」辯護,兩者至今身份沒有公開。區錦新最終被裁定4項罪成,數罪並罰,須入獄12年6個月。出獄時已年屆82歲。這是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後首宗國安案件。
法庭認定,區錦新長期協助和配合境外敵對組織收集、預備及公然散布諸多明顯充斥顛覆國家政權的政治主張,以及虛假且明顯有所歪曲的圖片及資訊,借此勾連境外敵對組織,共謀煽動澳門居民對中央政府的仇恨,以圖推翻、破壞國家根本制度,並破壞澳門2024年行政長官(特首)選舉。根據澳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可被判處10年至25年徒刑。
法院稱在庭審中,區錦新對大部分基礎事實「無異議」,並稱儘管區為初犯,且承認相當部分的犯罪事實,「惟其故意程度極高,有關犯罪的不法性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後果均十分嚴重」。
法院宣判後,澳門政府發新聞稿表態尊重並支持,稱判決充分保障了嫌犯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大陸港澳辦發文稱,區錦新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反中亂澳,罪狀昭昭。
區錦新妻子鄭妙珊在判刑後發公開信表示裁決不可接受:「從閉門審訊到公開宣判,是怎麼樣的一種操作?是政治審判,是人格羞辱的莫須有迫害!」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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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澳門法院這次對區錦新做出什麼判決?
澳門初級法院裁定區錦新4項罪成,依數罪並罰判處12年6個月徒刑。他在被羈押後經閉門審訊,出獄時將已年屆8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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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法院主要指控區錦新涉及哪些行為與罪名?
法院認定他長期協助境外敵對組織,收集、預備並散布顛覆國家政權主張與資訊,並勾連外部勢力煽動仇恨,還被指破壞澳門2024年特首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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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相關各方對這起判決分別有何反應?
澳門政府表示尊重並支持判決,港澳辦稱其勾連外部勢力、罪狀昭昭;區錦新妻子鄭妙珊則公開批評整個過程是政治審判與莫須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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