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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末只剩3個月!日男「撿到2千萬日幣」狂花 8個月後沒死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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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自由,有錢人,富有,富翁,錢包,皮夾。(圖/記者鄺郁庭攝)

▲日本一名男子拾獲2200萬日圓的鈔票,將其占為己有。(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宮城縣仙台市一名43歲男子在被醫師宣告因癌症復發「僅剩2至3個月壽命」的同一天,竟然在路上撿到運鈔公司不慎遺落的2200萬日圓(約新台幣455萬元)現金。男子當下認為是「上帝給的禮物」,隨即將其據為己有,並在短短數月內揮霍了1800萬日圓(約新台幣372萬元)出國旅遊及支付醫療費。仙台地方法院6日做出判決,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被宣告只剩3個月卻撿到2200萬!男狂喜「上帝給我的禮物」

根據《朝日電視台》報導,43歲被告末永拓也因癌症復發住院,3月5日被醫師告知,只剩2個月至3個月的壽命,讓他瞬間心情瞬間跌入谷底。然而在離開醫院返家途中,末永行經仙台市青葉區的路上時,意外發現了一個被人遺落的袋子。

他隨後將袋子拿至附近公園的廁所打開,震驚發現裡面裝有整整2200萬日圓的巨額現金。末永在心中認為,「這是上帝給我的禮物」,於是決定據為己有。因此他在數個月內大肆揮霍這筆鉅款,不但帶女友飛往越南拜訪女方家人、與朋友前往伊勢旅遊、享用美食,其餘費用則用於支付醫療費,共花掉了高達1800萬日圓。

壽命「過期」8個月竟還活著!法官冷絕拒給緩刑判入獄

警方7月成功逮捕末永,但當時他早已超過了當初醫師宣告的「生命期限」。在10月19日的初審中,檢方痛批其行為「極度自私」,要求判處1年有期徒刑;辯護律師則主張,末永是在接獲癌末宣告後自暴自棄,且無犯罪前科,請求給予緩刑。

由於2200萬日圓已由運鈔公司的保險公司填補,末永同意每月向保險公司償還3萬日圓,但要全額還清預計需要花費超過50年時間。

仙台地方法院法官11月6日做出判決指出,「要在長達50年以上的期間內每月償還3萬日圓,現實上令人懷疑是否能切實履行。」法官進一步強調,「即使被告是在接獲癌症宣告後自暴自棄,情有可原的程度也有其限度。即便充分考量其無犯罪前科,本案仍難以認定適合給予緩刑。」

末永聽到自己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後,在法庭上多次點頭。儘管醫師最初宣告他只剩3個月壽命,但如今距離他已過去8個月,他雖奇蹟般存活,但卻必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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