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男罹癌得知剩3個月可活 當天撿到鉅款揮霍被判刑半年
中央社東京7日綜合外電報導 2026-11-07 13:2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日圓。示意圖。(路透)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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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43歲男子末永拓也在被告知癌症復發、餘命僅2至3個月後,撿走保全公司遺失的2200萬日圓並大量揮霍,最終因侵占罪遭判6個月拘禁刑。
日本一名男子今年3月被醫師宣告癌症復發、僅剩2至3個月壽命,當天竟在路邊撿到2200萬日圓現金。他將錢據為己有並大肆揮霍,因侵占罪6日遭法院判處6個月拘禁刑。
日本TBS電視台、朝日電視台報導,今年3月5日,43歲的被告末永拓也在住院的醫院被告知癌症復發,醫師宣告他只剩2至3個月的生命。
末永返家途中,在仙台市青葉區路邊發現一個掉落的袋子。他好奇袋中內容,撿起後帶到附近公園的廁所打開,才發現裡面裝著2200萬日圓(約13.9萬美元)現金。
末永在庭上表示:「我當時覺得,這是神明給我的。」
他將這筆錢用在到越南拜訪女友老家、與朋友到伊勢旅行、飲食和支付治療費等,到7月遭逮捕前已花掉約1800萬日圓。
報導指出,這筆現金是運送現金的保全公司人員不慎掉落的。末永7月因涉嫌侵占遭逮捕,當時已超過醫師宣告的餘命期限。
10月19日首度開庭時,檢方認為末永犯行「極度自私」,求處1年拘禁刑;辯方則請求給予緩刑。
保全公司的損失已由保險理賠,末永須每月向保險公司償還3萬日圓,但要還清預計得花50年以上。
仙台地方法院6日宣判,法官指出:「要求被告今後50年以上每月償還3萬日圓,是否真能履行,不得不說令人存疑。」
對於末永是在獲知餘命後才撿到現金,法官表示:「即使他因餘命宣告而自暴自棄,可酌情考量的程度仍有限。即使充分考量沒有前科等有利情節,也難以認定本案適合緩刑,不得不判處實刑。」
最終,法院判處末永拓也6個月有期徒刑。而在本月5日,他迎來醫師宣告剩餘壽命後的第8個月。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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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末永拓也是在什麼情況下撿到這筆鉅款的?
他在醫院得知癌症復發、只剩2至3個月壽命後,返家途中於仙台市青葉區路邊撿到一個袋子,帶到公園廁所打開,才發現裡面有2200萬日圓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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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他把這筆2200萬日圓主要花在什麼地方?
末永將錢用於到越南探訪女友家人、與朋友到伊勢旅行,以及日常飲食和部分治療費,直到7月被捕前,已經花掉約1800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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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法院為何認定此案不適合緩刑並判實刑?
法官認為他在餘命宣告後仍侵占現金,行為自私且難以輕判;加上需長期每月償還3萬日圓、履行可行性存疑,故判處6個月拘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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