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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臉?NCC主委被提名人急轉彎 陳清龍酸:大法官行NCC不行?【CNEWS】

外来客 • 2026-10-19 07: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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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 NCC被提名人主张行政机关作为应公开透明,但反对全面公开委员会内部发言材料。
  • 质询方认为NCC作为独立机关,其重大决策过程及委员投票结果应向公众公开,以符合公益原则。
  • 双方就“程序性讨论”与“最终决策结果”的公开边界存在分歧,被提名人倾向于维持现状,仅支持表决结果的公开。

📝 关键事实/论据

  • 法律依据:被提名人引用《政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主张内部文稿或准备作业可不公开,以保障委员畅所欲言。
  • 公益标准:质询方指出新闻台设置、执照发放及电信业并购等议题涉及全国国民通讯权与重大公共利益,符合该法中“对公益有必要”的公开例外情形。
  • 对比案例:质询方援引宪法法庭大法官会议为例,指出大法官针对违宪审查的同意与否及协同意见均予公开,质疑NCC为何无法做到同等程度的透明。
  • 实务现状:被提名人承认现行实务作业并非完全公开,个人倾向可公开重大议题投票,但认为并非每个案件都涉及高度公益争议。

⚖️ 结论

  • 被提名人在质询中态度出现转变,从强调“公开”最终回归到支持维持现状,即不公开委员会讨论过程中的发言材料。
  • 质询方对被提名人的回答表示不认同,认为其前后立场不一,未能明确承诺所有公益案件的委员论述及投票结果均予公开。
  • 此次交锋凸显了NCC作为独立机关在行政透明度与内部决策独立性之间的张力,被提名人最终选择保留委员畅所欲言的空间而非全面公开过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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