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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音重現】翁曉玲質疑“跨境鎮壓”證據不足:不能兇手是大陸人就這樣認定…狂討「境外敵對勢力名單」

外来客 • 2026-11-04 23: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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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 质疑“跨境镇压”认定缺乏充分证据,反对仅因行为人来自大陆即直接定性为境外敌对势力行为。
  • 批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界定“境外敌对势力”时视野过于狭窄,认为目前实质上仅指向中共一方。
  • 强调刑事司法中应严格遵循无罪推定与罪刑法定原则,检方需承担明确的举证责任,不能以模糊的怀疑或排除法替代法律定义。

📋 关键事实/论据

  • 名单缺失:政府至今未公布明确的“境外敌对势力”官方名单,尽管部分司法判决中法官曾明确指出中共属于此类势力。
  • 案例争议:提及相声演员黄逸豪(转录作黄一豪)及石板明夫等案件,指出针对特定人士的手段已从言语攻击演变为使用实质暴力或制造假车祸。
  • 法律程序: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1项,规定检察官对被告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检方申请搜索、扣押及起诉均获法院支持,被视为已善尽举证义务。
  • 定义分歧:法务部将跨境镇压定义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代理人发动的恐吓、骚扰或伤害行为;质疑者认为“受大陆人士指使”与“受中共政府指使”之间存在逻辑落差,需个案具体认定。

⚖️ 结论

  • 在缺乏明确法律定义及官方名单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案件定调为中共跨境镇压存在法理瑕疵。
  • 建议相关部门整理并公开境外敌对势力观察清单,以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依据与公众教育参考。
  • 司法认定应基于个案证据的严密性,而非单纯依赖行为人的地域背景或政治立场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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