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须付出代价,这是人们希望贪腐的下场;潜伏,把自己打扮成“清官”乃至“功臣”,这是贪官的一贯伎俩。
随着王岐山铁腕治贪时代的到来,贪官们在言行上也极尽收敛,试图把自己打扮成清官相,以清廉示人或自居,这些表现,已经丑态百出,高调登场,渐成腐败官员的新特征、新演技、新动向,令人担忧,更不容忽视。
实际上,贪官变清官,并非立地成佛,而是一种假象,通过各种障眼法、假面具,掩饰贪官的真面目,企图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之下,蒙混过关。
贪官变清官,惯用的手法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调倡廉,用心打造反腐形象。从漠视反腐到突然热衷反腐,从不讲廉政到常讲廉政,从小讲廉政到大讲廉政,从厌倦廉政到喜欢廉政,凡廉必讲,不厌其烦,处处高调,以示重视反腐,领导反腐、掌控反腐,仇恨贪腐,总之,“高调”离谱,几乎与过去判若两人,恍如隔世,仿佛一个反贪局长、廉政教育专家。
二是谨言慎行,努力树立清廉形象。行事变得低调,处处以规定、制度为准绳,自律自束,突然变得处处设防,谨小慎微,偶露张扬,马上收敛,与过去的张狂、奢靡、自大、无惧形成对比,仿佛谦谦君子,廉洁化身。
三是和风细雨,主动营造团结氛围。突然间官架子没了,主动与部下搭讪;突然关心职工生活,经常嘘寒问暖,对职工的要求,哪怕是非正当的,也尽量满足,不树敌、化宿敌,刻意营造团结和谐氛围,过分强调缘分友谊,与昔日一手遮天、君临天下、君让臣死明显颠覆,仿佛通情达理,心胸博大,大肚能容,海纳百川的好领导、好公仆。
四是先入为主,刻意标榜自律清廉。凡有机会,特别是领导检查、重要场合、报刊喉舌,张口廉洁,闭口自律,尽量表现廉洁,标榜宣传自己,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清官”。
五是好大喜功,追求政绩光环效应。为政不廉和勤政干事是当代贪官的主要特征,既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满足贪欲,又要创造政绩实现自身政治价值博取良好声誉,努力把自己打造为“能人”“名人”“红人”,热衷各种荣誉,以耀眼的光环自保。其实,许多贪官,都是某一领域、地方位高权重、荣誉等身的“功臣”“红人”“标兵”“劳模”等。
凡此种种,贪官的“好人摹”,目的就是逃脱“生死劫”。
贪官们有所收敛,心生畏惧,努力“扮好人”,一方面,说明新的反腐攻势已经产生了强大的威慑,令贪官胆寒,另一方面,也说明贪官具有典型的两面性:虚伪、狡诈,善于伪装和欺骗。这种两面性,无疑给甄别和查处增加了难度。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腐败的新特点、新动向,如何提高辨识能力和查处水平,是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考验。
首先,必须建立有效的排查机制,对官员行为、财产、廉腐进行常规、规范、制度化的监控、扫描、普查,把社调和人口普查的方式引入反腐,通过主动、积极、有效的排查,兼顾过去,消灭死角,建立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领导干部的“廉政户口”,及时、科学的对每一个干部做出历史和现实的客观结论。
其次,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把组织识别和群众参与评价结合起来。一般而言,贪官的伪装不论多么巧妙高明,只对上级和组织有效。一个官员怎么样,群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群众的眼睛就是精密的准星,贪官隐藏和潜伏的再深,也逃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组织,只需要对群众的“感觉”提供证据即可(这样说并不为过)。忽视群众的“感觉”,就会错过许多良机。
再次,必须建立区域反腐责任制,落实责权相对,对查处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在制度体制上保证组织查处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总之,如何破解“伪清官”,不放过一个“真贪官”,决定反腐成败,这场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也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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