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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倬云辱骂李敖判赔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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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研院前院士许倬云三年前口述出版《许倬云谈话录》一书,在中国出版,提及李敖是“打手”、“说谎、偷书变卖”、“背叛朋友”,李敖认为内容不实,提告诽谤并求偿,台北地院认为,许无法证明内容属实,2日判赔200万元(1新台币约合0.034美元),并须在台湾《苹果日报》及中国《人民日报》等六媒体刊登道歉启事,全案仍可上诉。

据12月3日报道,作家李敖不满许倬云在口述书籍中指他说谎、偷书、偷字画,提告求偿。李敖说:“我李敖不是好惹的,打了六十几年官司,不是乱打的。”李敖表示,许倬云是歌手王力宏的舅公,先前他已声请查封许一栋房屋,防止脱产。“他被起诉后,一直以身体健康为由请假不出庭,将要求法院通缉他。”许倬云2日也联络不上,不知其回应。

许倬云是汉语史学界大师,李敖也是知名作家、评论家。2010年许透过口述,由中国记者李怀宇撰写《许倬云谈话录》。

许在书中品评人物,述及“教授姚从吾捧李敖是拿他做打手,但李敖后来不但打,所有人都打”、“李敖聪明有余,没有章法,说谎、偷书,等到李敖要毕业时我不盖图章,所以他没毕业。”李敖认为内容不实愤而提告。

刑事部分,许倬云以“年代久远”提不出证据,2012年遭检方依加重诽谤罪嫌起诉,目前台北地院审理中。

民事部分开庭时,许委任律师出庭表示,书是他口述再由李怀宇撰写,“打手”是李怀宇的论述;至于偷书部分,李写的与他所述内容不一。但法官认为,该书经许过目后才出版,许还写序,显见内容已由许审核同意。

据了解,许倬云主张,在书籍第一版出版后,发现有非约定出版内容未删除,即要求出版社删掉批评李敖的内容,他也积极要求出版社回收书籍,避免内容继续散布,并无诽谤之意。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书籍在第一版出版后,使李敖在社会上评价受贬损的文字已开始散布,许倬云过目书籍初版后为其写序,显见书籍内容均经他事前口述并事后审核同意,判决他赔偿李敖2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法官认为,许倬云无法证明李敖是“打手”等说法属实,足证许已侵害其名誉权,致其精神有莫大痛苦,且书的内容在网路、中国及台湾都可取得,判许应赔偿并在两岸媒体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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