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对官员反腐的预防和惩治是政府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很多贪腐官员,往往在事发后痛哭流涕,泪洒庭审现场,深表后悔。由此,风格迥异的忏悔书和千奇百怪的雷人“心语”不断见诸媒体报道。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原党委书记陆洪来,写了一封悔罪书在《检察日报》上刊载,剖析自己走上贪腐之路的诱因是觉得“当官吃亏”。
难怪坊间传言,“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贪官说实话”。按说贪官的智商情商都不在正常人之下,可是他们说出来的话又“真实”又雷人。但是,雷人“心语”背后潜藏着的,除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哀鸣,还有各种受贿手段,各种人性的侥幸与贪欲,各种制度漏洞与缺陷。
贪官登报忏悔觉得当官吃亏.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东镇原党委书记陆洪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02年11月至2012年2月,陆洪来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租用、征用土地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
2014年1月7日,陆洪来的悔罪书被登载在《检察日报》上,回顾了自己的人生历程。“乡镇党委书记虽说只是科级干部,但却管理着十几万干部群众……镇里的所有事务都是我一人说了算,大家迎合我、奉承我、讨好我,在一片恭维声中,我的价值观开始慢慢发生偏离……”
陆洪来在忏悔书中说,当看到自己帮助过的一些企业快速成长,老板富了起来,他就有了当官吃亏的思想。渐渐地,他把钱看得重了,从拒绝、犹豫到笑纳老板们借逢年过节等机会送的钱和物。他说,在利益和诱惑面前,有过犹豫和徘徊,也有过退还和上交,但没能做到彻底不收、彻底退还,以至于走上了今天这样可悲的下场。
各种贪官“忏悔书”
书写忏悔书,是不少贪官落马后经常会做的一件事。南京某基层检察院反贪干警介绍,他在办案过程中就看到过很多贪官书写的忏悔录,一些文采好的,甚至将自己的事情写成好几万字的材料,还有人会写好几份。“这些忏悔书都会放到他们的卷宗里,也显示出他们悔罪的态度,会成为法官量刑的一个参考情节。”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海南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受贿金额高达1800余万元,来源不明财产有800余万元。在去年判刑之前,他曾写下万言忏悔书,和赃物一起展出。在忏悔书中,可以看到一个市委书记的风光。他的忏悔书的中心思想是,仕途太顺,得意忘形。
四川省彭州原市委书记、成都市原司法局局长,在担任彭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381万元、美金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说是“唯我独尊上了瘾”。
海南东方原市委副书记吴苗总结,自己走向腐败深渊的一个客观原因就是没人敢监督自己。这话听着可一点儿都不陌生,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也说过类似的一句话:“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人能管了。”
还有更奇葩的忏悔书,湖南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不忏悔收钱,忏悔“多情”,他说是情人把自己弄得头昏脑涨。
总之,落马贪官忏悔,一怪自己没经得住诱惑,二怪监督不给力。贪官最擅长欺上瞒下,上不知、下不管,由此形成了监管真空。
反腐制度须推进
大凡贪官在面对法律惩处,付出自由或生命代价的时候,往往会有“悔不当初”的忏悔。这样的忏悔既是贪官迟到的悔悟,同时也对生活在自由空气中的人们具有强烈的启迪与警示。
但是,对于贪腐官员,尽管他们事后的忏悔能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反思,但频发的贪腐案件和贪腐官员的级别不断提高,显示出反腐败工作依旧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贪官“心”语不能仅仅用来打动法官,以及警示“后人”。
晒出的忏悔录,应该让围观者竭力做好查补漏洞的工作,做到公权与法律约束力的同步推进。真正从制度上扎紧“篱笆”,不给他们成“贪”的机会,以免“前腐后继”。监管机制软弱无力,较之某些贪官私欲膨胀更让人不安。官员个体的道德沦丧还可以用严密的监管机制来制约,但机制本身的漏洞百出又靠什么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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