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裸官”)等6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裸官”这个词,最早出现在2008年7月,民盟盟员周蓬安先生写的一篇题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里,此文讲的是因贪腐被判刑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
但近年来,“裸官”现象在中国官场已大有蔓延的趋势,做“裸官”,“裸”做官,已经成为很大一部分公职人员心照不宣的秘密。此次中共《条例》再次剑指“裸官”,无疑是中共十八大后反腐浪潮掀起的又一次小高潮,严加收紧了贪官外逃的“关口”。
《条例》规定“裸官”不选拔
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七大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条例》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包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有分析人士称,公职人员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代表、公权力的行使者,将配偶子女和存款转移至境外,孤身在国内任职就表现出对国家前途的不信任,其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度就非常值得怀疑,也就很难指望其能恪尽职守。
“裸官”是贪腐高危人群
“裸官”这个词,最早出现在2008年7月,民盟盟员周蓬安先生写的一篇题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里,此文讲的是因贪腐被判刑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后来媒体用“裸官”指称那些配偶、子女均不在国内的公职人员,尤其是高级公职人员。
两年前,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曾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让外界大吃一惊。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近一半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其中,高级别公职人员对“裸官”更为宽容。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个结果表明,高级别公务员不仅缺乏政治生活中的安全感,对未来也缺乏确定感。但近年来,“裸官”现象已大有向低级别公职人员蔓延的趋势,一些处级、科级干部居然也“裸”了。 做“裸官”,最大的好处就是随时可以走,也许是因为贪腐,担心被调查;也许是因为政治斗争,担心被拿下;也许是因为得罪了人,担心被报复;也许是对未来没希望,担心大的社会变动。
总之,“随时走”的这种心态,暴露出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既便是他们手中的权力也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当近一半的高级官员都认可做“裸官”这一行为时,就说明这种不安全感其实已经弥漫到整个公职人员群体里。
事实也证明,大量的贪官为谋求后路,的确提前将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财产转移到国外,以便东窗事发时出逃海外。
一旦出逃,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引渡贪官往往事倍功半。
严管“裸官”收紧外逃“关口”
有专家认为,“裸官”哪怕没有任何腐败行为,也影响中共的公信力。虽说“裸官”不一定都是贪官,但是,大量外逃贪官即“裸官”的现实令人瞠目。
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2008年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引起广泛关注的是,庞家钰妻儿早在他大权在握的时候,就已移民加拿大。庞家钰被判刑后,这种自己在国内当官腐败、将家属移居海外的官员被网友称为“裸官”。
2006年6月,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因涉案金额上亿元,在被中纪委“双规”前逃往境外。据说,在出逃前,他还在自己办公桌上留了一封信,告诉纪检部门自己远走高飞了,不要再费劲找他。而周金伙之妻陈淑贞在案发前已移居美国,并持有绿卡,为他外逃留下了后路。
2010年7月28日,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正处级),被控涉嫌伙同他人挪用公款5.8亿元、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157万余元一案开庭审理。事发前,董跃进的妻儿均已移居美国,其财产也早已由妻儿转移出国。董跃进成为京城挪用公款涉案金额最高的一名“裸官”。
“裸官”已成为一个让贪腐行为加速、加剧的出口,需适当加以限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了。长期从事预防贪官外逃研究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应加强官员子女出国的审查制度,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以规范,要求官员说明子女出国费用的数额、来源、用途,并与该干部一年一度的收入申报情况联系起来考察,增加公示环节。”此次中共不选拔“裸官”的规定,亦是在弄清谁是“裸官”后,做出的有效反应。防止“裸官”变“逃官”。深圳曾规定“裸官”不得任正职,广东东莞则更进一步规定,“裸官”不得任班子成员,都是很有针对性的举措。
说到底,断其利、增其险,既是对公信力的维护,也是对“裸官”本身的保护。“裸官”只是一个反腐切口,更多更艰难的战役,还需攻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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