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善于纳才、诚于立信、严于奖惩、勇于纳谏、巧于借力,2014年将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方案的关键机会窗口
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开到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历时整整一年,由习近平担任起草小组组长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问世。这一文件,不仅是重启改革的路线图,更是未来十年中国的施政纲领,因为改革是下一个十年中国政府的核心任务。
吴敬琏曾指出,“两种可能的前途严峻地摆在前面:一条是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另一条是沿着强化政府作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前行,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穷途”。重庆唱红打黑、推崇以强势政府和国有经济为特征的所谓“中国模式”,都是后一种路线的代表。可以说,18届3中全会“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清晰回答了国家向何处去的问题。在关键的历史路口,中国又一次幸运地做出了正确的抉择。
如果说2013年是方案制订年,那2014年就是改革执行元年。方案制订固然不易,如何落实更加攸关。现在,全球都在关注三中全会方案究竟有多少能得到落实。
中央显然意识到了改革落实的难度。为了防止改革落空,中央设定了2020年的时间节点,承诺在此大限之前取得决定性成果。从组织上,中央设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由习近平担任组长,李克强等担任副组长。
仔细分析《决定》60条改革的具体内容,不难看出,改革的核心是要求政府瘦身放权让利,惟有把权利和自由还给市场,“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市场机制才有可能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放权谈何容易?恩格斯有言:在利益面前几何定理也会被改写。汪洋副总理把放权比喻成“改革实际上就是拿刀割自己的肉”,李克强总理也坦言,“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要突破利益阻力,让2014成为改革执行的元年,既要勇气也要智慧。
纳才。20世纪90年代体制改革能取得重大进展,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启用了大批具有改革才干的精英,例如王岐山、周小川、郭树清、楼继伟、李剑阁等都曾在体改办发挥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中央应选拔既具备改革专业能力,又具有强烈的改革观念的人才,让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为凝聚改革人才的平台,成为类似于当年体改办那样的“改革发动机”。
立信。公众的信任程度直接影响改革成效。过去十年成为“改革失去的十年”,不少改革只有口号没有行动,已经挫伤了政府的公信力。唤起公众信任,是重启改革第一步。《史记》记载:“商鞅变法的法令准备就绪后,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黄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斤黄金”。藉此,商鞅为新法立信,并使新法得以很快在全国推行。例如,证监会提出IPO注册制的改革目标后,但又忍不住出手干预高市盈率等问题,容易给人以不愿意放权的印象。证监会主席肖钢最近反思说,“要承认目前出现的问题,但简单的回到依靠证监会权威或行政手段来管的路走不通,还是要依靠市场逐步解决。我们再做管家婆,管分配切蛋糕分指标,事实证明行不通”。针对体制内外对改革普遍的将信将疑心理,中央应尽快选择IPO注册制、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取消重要的审批权等突破口,以“事件营销”的方法取信于民。
奖惩。任何的变革都需要奖惩机制来加以保障。考虑到改革的实质是要动官员的奶酪,可以预见,如果没有合理的奖惩机制,官员将普遍对改革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从1997年十五大要求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到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2005年的36条、2010年的新36条、2010年国资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改革一再陷入“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尴尬,关键是未能建立“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奖惩机制。朱镕基在1998年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强调,“如果本届政府都是'好好先生',我们就对不起人民。不要说'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变成庸人的社会,都不想得罪人,我不同流合污就行了',这样想是不行的!”不久前,各个省市与国务院签订责任状,明确2014年降低PM2.5的具体数量指标。如果到期完不成任务,国务院必须进行相应的惩罚,否则改革将陷入“空谈误国”。
纳谏。《决定》之所以赢得国内外高度评价,其中一个原因是它广泛吸纳了吴敬琏等有识之士的意见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智库的建议,甚至包括世界银行的改革方案(《中国2030》)。但《决定》毕竟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方案,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行动计划,还需要大量的专业论证。因此,在今后改革推进过程中,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部委,都应该以开放态度,广泛征求各界专家的建议。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的改革方案,还应该通过公开举行听证会的方式进行论证,建立常规化的听证制度,保障公民事前的知情权、参与权。
借力。出于个人理性,官员会本能地抵制“减少权力”的改革。要打破“政府革自己的命”这一改革悖论,除了要靠中央权威强势推动之外,还应该扩大社会参与,以社会舆论的压力来迫使官员放权。《决定》提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社会参与,关键是扩大媒体的言论空间。习近平总书记说,“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全国人大常委吴晓灵说,中国需要较真的公民,更需要较真的律师。当年,由于孙志刚事件的出现,有一批法学者们提出了要对收容条例进行违法审议,正是这样的动议,促使国务院很快废除了收容办法;因为有吴有水这样的律师,让社会抚养费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因为有唐慧上访被劳教,三中全会废除了劳教制度。正是因为这些较真的律师、公民推动了法律的完善。可以说,如果中央能以政治勇气扩大社会参与,来自民间的力量将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克服强大的既得利益阻力,把改革落到实处。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如果能善于纳才、诚于立信、严于奖惩、勇于纳谏、巧于借力,2014年将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方案的关键机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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