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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原政协主席受贿500余万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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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委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受贿726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一案刚刚尘埃落定,媒体再曝近日河南安阳原政协主席赵微受贿500余万获刑12年。这也是2014年伊始,河南官员因受贿落马的第二个案例。早在2012年5月,赵微就被省纪委“双规”。

河南安阳市原政协主席赵微利用职务之便42次收受12名请托人的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8万余元。近日,河南省济源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100万元。对此,赵表示不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报道称,2000年春天,时任安阳市委副书记的赵微在一次向希望小学捐款活动中,认识了参与捐赠活动的罗某(另案处理)。之后,罗某多次邀请赵微吃饭、喝茶,二人渐渐成为好朋友。

2000年2月,罗某因其位于安阳市郊区的三合无缝管销售站被杨某等人骗走58万余元,请赵微帮忙督促公安机关快速结案。赵微先以“特事特办”向公安机关发出口头指示,后又就罗某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等对安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书面批示。很快罗某的损失被全部追回。2001年春节前,罗某送给赵微10万元“感谢费”。此后,赵微又多次帮罗某“摆平”难办的事,事后罗某送给赵微的“感谢费”,赵微全部笑纳。

2009年,时任安阳市政协主席的赵微又认识了安阳某置业公司总经理贾某(另案处理)。贾某请赵微帮忙解决其房地产公司遇到的困难。贾某的公司在2009年3月通过公开招拍取得了酱菜厂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因酱菜厂职工安置问题和土地纠纷协商不成,职工多次堵路、堵门等,公司迟迟不能进场开工。赵微通过协调各方关系,仅用20多天时间,贾某的公司就顺利进场施工。

事后,贾某为感谢赵微,在2010年1月送给赵一部车,连同20万元现金。

据查,2009年至2012年,赵微接受贾某的请托,在土地移交、进场施工、增加项目用地、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处理文物违法案件、提高企业影响力等方面提供帮助。赵微共6次收受贾某240万元人民币、1万欧元和价值28万元的轿车一辆。

赵微简历:

赵微,男,汉族,河南开封人。

1951年8月生,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至1995年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工程专业

研究生班就读。

先后在工厂、部队、河南省委统战部工作,任河南省委统战部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经济联络处副处长、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等职。

1989年在任河南省委统战部经济联络处副处长;

1992年在任河南省委统战部副秘书长;

1996年在任河南省委统战部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6年任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000年1月任安阳市委副书记;

2004年4月当选安阳市政协主席;

2012年9月,安阳市政协十一届十八次常委会免去赵微安阳市政协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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