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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能否达共识 梁爱诗: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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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咨询未有共识,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对此感不乐观,认为各党派不应计较个人得失,要以大局为重。若现时对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加入过多天马行空的元素,恐难赶及在2017年前落实普选程序。

对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日前明言,基本法45条所提及的普选,只是着重投票权,并非提名权。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响应指,不清楚对方的讲法。但续称普选是指广泛代表性的选举,由一人一票选特首。

不过,她指对政改能否达成共识不乐观,“要看长远,非(各党派的)个人得失。(不是)想如果我现在不接受方案或原则,我会失去或得到多少?”她强调中央对政改立场并无转趋强硬,“不要说中央给不给我,(要想)我们的立法会议员是否能获三分之二共识?”重申无政治任务,只是希望将自己的经验向市民分享。

被问及提名委员会为何要参考选委会组成,她解释,如现时重新考虑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加入过多天马行空的元素,恐难以在2017年前达成共识。但政改细节仍有商量余地,“可否先照原来(选举委员会)做,之后慢慢改善?(若)因为(政府)你这样做。所以我一定要公民提名,如果不同意公民提名,我便一定要否决。这不是商讨、商量。”

她认为,要有沟通必须放弃某些坚持,例如拒绝到中联办等。她称如果不能通过政改方案,责任谁属,就要看谁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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