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上访问题一直困扰中国各级政府,尤其是大批访民常年驻留北京,甚至催生地方政府的“截访”生意。中共日前下发新指导办法,对上访工作做出新安排,明确“不受理越级上访”,希望在源头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将诉讼与信访分离。
综合媒体报道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指政府应积极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有分析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是此次创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着力点。
《意见》明确要求,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意见》指,北京将不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作为信访工作的考核指标,而是要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即对信访工作考核应在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后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从而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
《意见》另一项重要内容,是要求各级政府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事项。《意见》指,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可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同时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
报道援引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的分析指,虽然涉法涉诉的事项有法律渠道可以进行解决,但民众却依然信“访”不信“法”,是因为现有的是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救济渠道不是很畅通,甚至有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从而使得信访成为解决纠纷矛盾的主要方式。
马怀德建议,必须要扩大法律纠纷解决渠道的范围,提升司法公信力,降低司法成本,增强透明度,树立司法权威,来把更多的纠纷矛盾吸引到法律渠道。
而对于“不受理越级上访”的安排,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则表示,不同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由不同级别的政法机关分别受理、办理,支持越级上访会给上访者造成“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使上访成为谋取不合理个人利益的手段,反而不利于解决问题。
刘续指,即使是越级上访,通常反映的也都是基层具体问题,要解决还是得落实到基层单位,越级上访会影响行政效率造成资源浪费,扰乱正常信访秩序。不支持越级上访,说明下一步内地将加大对基层信访机关的建设力度,倒逼基层信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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