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统一部署,2013年上半年,10个中央巡视组分别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北、水利部、内蒙古、重庆、贵州、中国出版集团、江西、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巡视,并于2013年9月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反馈了巡视意见。近日,这1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向社会公开了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江西在全省公职人员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显著,截至到2014年1月底,该省共有1,400余名市厅级、2万余名县处级、15万余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各级党政干部主动上交“红包”款达6,765万余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红包”问题案件29起。查处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许润龙等人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对串通投标、规避投标、违规建设的江西宏城市政工程公司等8家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挽回经济损失。
江西省委书记:严处收受“红包”典型案例
收送“红包”是党风政风的腐蚀剂,是滋生腐败的催化剂,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江西省把“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要求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作为省委政治上关心干部的重要抓手,摆在重要位置进行推动。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强调,“要对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党的纪律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犯,违纪必须付出代价,不如此,党内歪风恶习难以祛除,从严治党难以落到实处。要以“钉钉子”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明察暗访:铲除滋生“红包”问题的土壤
收送“红包”问题是一个顽疾,积习甚深。江西省规定,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江西省坚持纠建并举,注重源头治理,努力铲除滋生“红包”问题的土壤,在全省同步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回头看”活动,协同推进全省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共发现“小金库”487个,涉及金额2.1亿余元;财政专户数量由20,232个减少到8,992个,撤并率达到55.55%,有效防止了用公款送“红包”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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